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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家住河東區陽光星期八7號樓的於先生最近幾天很鬱悶,本月6日度假歸來,回家時發現自己的照片竟被貼在電梯內,還是與一名涉嫌破壞電梯設施的蒙面人照片放在一起。“我也是破壞電梯的嫌疑人嗎?”面對旁人異樣的眼光,於先生很受困擾。
貼在電梯裏的幾張照片來自監控視頻截圖,於先生被拍到一個大大的正臉,他的照片與一名蒙面人的視頻截圖貼在一起,旁邊附有物業發出的一紙通知。大意是9月28日晚該樓兩部電梯刷卡系統被人惡意破壞,導致門口機被摘走,兩部電梯無法正常使用,警方已經介入調查,希望業主舉報惡意破壞電梯設施的行爲。
物業方面表示,發現刷卡系統被破壞後,他們查找了當晚的錄像,發現於先生進入電梯後,轉動了監控攝像頭,其後發生的情況都沒有拍到,刷卡系統被破壞和攝像頭被轉動兩個事件同時發生,比較巧合。將截圖貼在電梯內,也是爲了尋找線索。
於先生說,他發現新裝了攝像頭後,純粹是出於好奇心,才動了一下。物業工作人員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就將他和蒙面人的照片一起張貼出來,涉嫌侵犯了他的名譽權,物業方面應該向他道歉。
物業公司的董經理昨日表示,當天是她值班,由於不是該樓的物業管家,對業主情況不熟悉,不知道於先生是小區業主。瞭解到實情後,物業立即將照片撕了下來。對於先生道歉的要求,董經理表示會積極協商解決。
於先生的妻子趙女士說,只要物業工作人員願意道歉,他們不會再追究。
律師說法:在司法機關未認定業主或者其他人爲不法分子之前,物業公司沒有權力將業主或者其他人的照片張貼於公共場所,否則就涉嫌侵犯了當事人的名譽權,當事人有權要求賠禮道歉或者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