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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本市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有了標準。爲完善學前教育經費投入機制,促進學前教育事業發展,近日,市財政局與市教委聯合制定天津市教育部門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爲每年不低於1200元,以用於幼兒園的教學活動和後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
據瞭解,教育部門公辦幼兒園公用經費開支範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師資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辦公、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等費用;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的購置;幼兒園房屋、建築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費用;教育信息化運行維護費用;幼兒體檢費用;投保校方責任險所需費用;幼兒園安全工作所需費用;其他用於幼兒園正常運轉所需的費用。
根據相關要求,各區縣財政和教育部門要按照辦園規模及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及時足額安排教育部門公辦幼兒園公用經費預算,同時兼顧幼兒園運轉的實際情況,適當向規模較小、條件薄弱的幼兒園傾斜。現有標準已高於1200元的區縣,不得降低經費保障水平。此外,公用經費不得用於人員經費、基本建設、償還債務、捐贈贊助、對外投資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