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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警方日前破獲了一起3000餘人的傳銷大案,涉案金額數以億計,其中82個傳銷頭目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於近日被長沙市嶽麓區檢察院批捕。
歸某晉升爲頭目只用了8個月時間。36歲的他來自江蘇,於2013年3月來長沙從事傳銷活動。歸某先是向介紹人莊某借3800元買了一份“產品”,自己又籌集資金66000元購買了20份。不到一個月,歸某就晉升到了業務主任,很快獲得組織返利19000元。爲了獲得更高傳銷地位,2013年4月,歸某就將朋友高某騙到長沙,洗腦成功促他加入傳銷,高某一下就購買了21份產品。後來發展了下線鞠某、張宏某等人。而高某、鞠某等人又繼續發展其他下線。
此外,歸某還將自己的表姐、懷有身孕的妻子也拉入傳銷。爲了湊齊下線數量,歸某自己出錢購買了65份,湊齊下線份額,其傘下共有三十幾個下線,終於,在2013年11月份,歸某如願晉升爲高級經理。
該組織內部按份額和下線人數來定實習業務員、業務組長、業務主任、業務經理、高級經理,高級經理又稱“老總”,下線購買份額需達到600份以上。該傳銷組織還要求參與傳銷人員每人直接發展下線不超過三人,每人直接申購份數不超過21份。
部分犯罪嫌疑人爲晉升,借、騙或撿獲取他人居民身份證,自掏現金虛擬直接下線。另有部分犯罪嫌疑人下線已滿三人,又騙得他人蔘與該傳銷組織,則安排新人成爲其下線的下線,而非法利潤由其本人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