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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曾在港城市民口中流傳一時的“6歲女孩手持兩枚1元硬幣勸退搶劫者”的案件已有結果:秦皇島市開發區法院下達一審判決,該案中的搶劫者、被告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
秦皇島市民小米騎着電動車帶着6歲女兒回家時,一輛深色轎車開到前面把她給別停了,車上一個砍刀的男子一遍喊着:“打劫,我數123,掏錢!”一邊用手中砍刀比劃。
小米掏出身上的230多塊錢,該男子還是不滿足,又對小米喊道:“再掏!”這時小米6歲的女兒勇敢的站到了母親的前面,從文具盒裏拿出兩個鋼鏰對打劫男子說:“我這兒有兩塊錢,你拿了,快回家吧”,一句“快回家吧”,讓歹徒想到了自己也年幼的女兒,他終止了自己的犯罪行爲。
雖然搶劫者被繩之於法,但案發時突如其來的那場驚嚇,至今讓一位6歲女孩承受着沉重的心理壓力,這也是孩子的母親一直難以釋懷的傷痛。
警方很快的將涉嫌搶劫的劉某及其同夥張某抓獲。
秦皇島市開發區法院一審判決劉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記者試圖採訪這個勇敢的女孩,女孩的媽媽小米說,經歷了那一次驚嚇,女兒一直心有餘悸,小米希望女兒的身心成長不再受到影響。
辦案的檢察官提醒,在遭遇暴力劫財時,第一要將自己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儘可能滿足歹徒要求以求自保。第二在不激怒歹徒的情況下,儘量拖延時間與其周旋,以求得到外援。第三準確記清歹徒的體貌特徵以及能爲破案提供幫助的證據,及時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