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發布後,記者以顧客名義,走訪了友鵬海鮮、全聚德、周記北塘海鮮、俏江南、渝湘江南等本市人均消費在80元至200元的十餘家餐廳,發現最低消費問題仍以『多種形式』存在。雖然大多數餐館『表面』上沒有明確設置最低消費,但『最低』限制仍在以其他『臉面』出現。
記者走訪了津城各區域十幾家餐廳,發現多數正規的連鎖餐廳都沒有明確設置包間最低消費。但仔細詢問,仍會存在很多變相的低消限制。
位於金鍾河大街上的全聚德餐廳(河北店),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如果想預訂包間,小包至少需要10人,沒有最低消費限制。『但是,您如果消費人數不夠,只來七八位客人,就需要達到我們的最低消費限額,小包間低消是600元。』
對此,工作人員解釋說,這是為了避免出現包間資源浪費。而對於11月1日將要實行的『禁止最低消費』規定,工作人員表示暫時並不知情。
位於河東區王串場一號路的渝湘江南(王串場)店,記者一進門,就看到店內宣傳版上面,『2015年春節預定,大廳980元/桌起、包間1280元/桌起』的告示。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從10月15日開始,他們將接受春節預定。『因為春節期間顧客比較多,所以設置了每桌的最低消費,菜品可以自己搭配也可以我們來搭配。』
當記者問詢是否知道國家禁止最低消費時,工作人員表示,『之前確實有相關部門來監管,所以現在我們日常包間都是不設置最低消費的,只是春節期間纔設限,每年春節都是這種情況。』
《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發布禁止餐館設置最低消費後,很多網友表示非常支持。並訴苦『最低消費造成了很多點餐上面的浪費,和禁帶酒水等條款一樣,屬於「霸王條款」,讓消費者很不舒服。希望這次出臺具體的罰款額度後,能進一步杜絕這些霸王條款。』
但與此同時,也有網友表示擔懮,『禁止設置餐飲最低消費,許多地方已經先期試行多年,但一直沒有杜絕。一方面,有些餐館以其他面目變相設置最低消費。另一方面,在具體執行過程中,也依然會出現「拉皮條」的現象,不知道11月1日國家實施此項辦法後,具體執行力度有多大。』
而對於此次條例的發布,餐飲業內人士也向記者表示出不同看法,『餐飲業一直是高度市場化的行業,經營者應該享有包括定價權在內的自由經營權,如果消費者認為最低消費是霸王條款,可以自主選擇其他餐館就餐,也就是「用腳投票」,沒有必要設置這樣的硬性規定。』
也有餐館經營者認為,『規定的發布也應考慮餐館經營者的權益,如果三四位消費者硬要進包間吃飯,我們又不能有低消費的限制,這樣會影響我們的正常經營收入。』
針對商務部、國家發改委發布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天津商委工作人員表示,『在進一步了解國家相應辦法後,天津商委方面會結合天津具體情況細化辦法,目前暫未有具體內容可透露。』
而對於新辦法發布的禁止最低消費問題,天津市消費者協會投訴指導部主任陳雲奎表示,『之前接到類似的投訴非常多,但是消協沒有執法權,接到投訴我們多是進行現場調解,讓餐館消除最低消費。此外,我們也只能配合相關部門,進行監督、檢查。』
對於餐館設置最低消費的問題,記者也就此諮詢了天津觀典律師事務所王明弟律師,她表示,『此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類似問題有相應規定,明確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遇到類似的問題,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聯合工商等部門對不合理的餐館規定進行查處,但是,要注意及時取證的問題。』
而此次辦法發布後,依據十二條以及二十一條的相應處罰規定,將進一步加強監管、處罰方面的落實。
針對此次行政乾預,很多市民拍手叫好。但另一方面,記者也認為,針對於一些霸王條款,除了行政乾預行業自律也更為重要,餐飲行業屬於高度市場化的行業,應該越發注重顧客的消費體驗,如果一些霸王條款傷害到消費者,那麼,市場的優勝劣汰力量,自然不會比行政乾預弱小。(記者張赫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