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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14年4月至6月,市委巡視一、五組對濱海新區進行了巡視。2014年8月13日,巡視組向新區反饋了巡視意見。區委對此高度重視,及時制定整改方案,建立臺賬,狠抓落實,推動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佈。
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一是按照巡視組反饋的關於“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不落實”問題,制定了《天津市濱海新區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實施方案》,建立了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對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已陸續展開。二是按照巡視組反饋的“對國有大型企業監管不規範,企業領導幹部違規兼職問題突出”問題,進一步明晰市區兩級國資部門對濱海建投、海泰控股、天保控股3家企業集團的監管責任;對新區各功能區、國有大型企業和委辦局36名局級幹部兼任的92個職位,293名處級幹部兼任的773個職位進行了集中清理,14名領導幹部違規兼職獲得的104萬元,全部上繳專項賬戶。三是按照巡視組反饋的“功能區資金運行監管薄弱”問題,加強對功能區賬戶、非稅收入、政府採購、國有資產、暫存暫付款、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爲。四是按照巡視組反饋的“對信訪舉報黨員幹部問題的查處缺乏力度”問題,出臺相關制度,充實辦案力量,加大查辦案件力度,今年1—9月份,初核線索54件,立案17件,審結9件,處理黨員幹部10人。
在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作風建設方面,一是按照巡視組反饋的“領導幹部求真務實作風不夠紮實”問題,配合市有關部門在環境建設、產業佈局等方面主動作爲,爲申建自貿區做好準備;修改完善《濱海新區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的意見》,策劃舉辦了京津冀項目簽約活動。二是按照巡視組反饋的“有些部門不接地氣,一些幹部包括領導幹部官氣較重、服務意識不夠強、辦事效率比較低”問題,啓動新區公共服務環境評價工作,組織現場評議大會,推進審批流程再造,抓好效能監察,強化責任問責,不斷優化服務環境。三是按照巡視組反饋的“有的功能區‘三公’經費管控不夠嚴格”問題,嚴格控制慶典、論壇、展會等活動規模和經費支出,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1—9月份慶典、論壇、展會活動同比減少33%,因公出國(境)團組和人次同比分別下降50%和40.9%。四是按照巡視組反饋的“會議多文件多的現象仍然比較普遍”問題,嚴格落實黨政機關會議管理辦法和文件管理辦法,全區性會議同比下降14%,下發的文件數量同比減少11%。
在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方面,按照巡視組反饋的“區委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投入精力不足,紀檢監察系統組織保障不到位,管理體制機制尚未理順”問題,制定了《關於濱海新區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覈的實施意見》,進一步細化了日常督導、評價、考覈、獎懲等細則。區紀委新建3個監督室和5個紀檢監察室,向8個政府部門派駐紀檢組,向職能相近的政府部門派駐2個聯合紀檢組,制定了《關於在街鎮管理體制改革中加強紀檢組織建設的意見》。出臺了委辦局、街鎮“三定”方案,妥善安置了1728名幹部;同時,教育、民政、勞動保障等部門在原塘漢大設立服務窗口,方便羣衆和企業辦事。
在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選人用人方面,一是按照巡視組反饋的“區委貫徹‘三重一大’制度不夠規範”問題,印發了《區委常委會關於“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辦法》,督促7個功能區、9家國有大型企業着手製定“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二是按照巡視組反饋的“黨政幹部企業兼職較多”問題,全面展開集中清理工作,對違規取酬全部清退,對兼職未取酬的,經過批准的重新履行批准手續,未經批准的免去或由本人辭去所兼(任)職務。三是按照巡視組反饋的“個別部門存在違反規定突擊提拔幹部和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出臺了《關於濱海新區處級幹部管理權限的意見》,把好乾部選拔任用關,目前不存在違反規定突擊提拔幹部的行爲。
下一步,濱海新區將緊緊圍繞整改工作關鍵節點和薄弱環節,常抓不懈、深入推進,以整改的實際成效取信於民,爲新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