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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紀委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雙十條”規定典型問題。
1.酒泉市司法局紀檢組組長溫潤錄工作失職、公款報銷個人費用問題。2013年1月,酒泉市司法局違規用公款爲職工發放福利費、用公款向有關人員拜年,溫潤錄作爲市紀委派駐市司法局紀檢組組長,沒有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工作失職;2013年5月,溫潤錄將妻子前往西安看病的機票、火車票在市司法局誠信公證處報銷。酒泉市紀委給予溫潤錄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建議免去其現任職務。
2.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殷奮啓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14年5月15日,殷奮啓在上班期間藉故到其他地方打麻將。酒泉市紀委給予殷奮啓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建議免去其現任職務。
3.蘭州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設立“小金庫”問題。2005年9月至2011年12月,該站設立“小金庫”用於發放福利和支出招待費,原站長王有錄在其中報銷招待費。王有錄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行政記大過處分。
4.張掖市臨澤縣沙河鎮東寨村黨支部副書記汪如濤違規爲村社幹部購買手機問題。2013年5月,汪如濤與村主任助理商議,將村集體出售的土方款10000元賬外開支,給村社幹部購買手機13部。沙河鎮黨委給予汪如濤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責令收回違規購買手機款8400元。
5.慶陽市寧縣米橋鄉米橋村違反接待規定問題。經查,米橋村2012年支出招待費12629元,2013年支出招待費7721元,違反村級“零接待”規定。寧縣紀委給予村黨支部書記米曉寧黨內警告處分、村主任葛明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定西市漳縣殪虎橋中學校長郭宏武違反財經紀律問題。2011年12月至2013年9月,郭宏武違規向教師收取罰款17612.5元;2012年4月至2014年4月,向學生收取試卷費、導學案費26461.8元,私設小金庫,坐收坐支。漳縣紀委給予郭宏武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甘肅省紀委)
(來源:監察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