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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正在成爲中國發展的新常態。如何處理改革決策與制定法律的關係,考驗着黨和國家的智慧。
“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黨的十八大以來,立法工作緊跟時代發展進步的節奏,一路爲全面深化改革保駕護航。
深化改革,於法有據
負面清單由190項減少到139項,一年內新設企業數量逾1.2萬家,超過其前身上海綜合保稅區20年的註冊總和……這是上海自貿區成立一年後交出的制度創新成績單。
制度創新,法律先行。早在上海自貿區掛牌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就作出決定,授權國務院在上海自貿區內對國家規定實施准入特別管理措施之外的外商投資,暫時調整相關規定的行政審批。
改革深化到哪一步,立法工作就跟進到哪一步。去年6月和12月,爲依法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國人大常委會分兩次表決通過了對19部法律的修改,以一攬子方式取消和下放了部分法律設定的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激發了改革的活力。
改革要依法而行,改革成果更要用法律制度加以鞏固。如今,修改預算法、行政訴訟法,制定基本醫療衛生法、社會救助法……一件件事關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立法項目,被列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審議通過廢止有關勞動教養法律規定的決定、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決議……一系列決定、決議的及時通過,保證了重大改革的有序進行。
百姓關切,立法爲民
今年的黃金週,全國接待遊客4.75億人次,同比增長10.9%,實現旅遊收入2453億元,增長15.7%,旅遊業又一次實現“井噴”。與此同時,打擊“零負團費”,不得強迫購物……旅遊法實施整整一年,遊客用“惱人的購物少了”直觀評價這部法律的實施效果。
羣衆對立法的期盼,已經不是有沒有,而是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決實際問題。修改後的環境保護法將“保障公衆健康”寫入總則第一條,食品安全法修正案草案用最嚴格的法律責任保衛廣大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無論是新制定的法律,還是修改後的法律,都明顯更貼近生活,更符合客觀實際需要。
時至今日,我國出臺的現行有效法律已有240多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更加完善,其中“立法爲民”是立法工作的鮮明特點、永恆主題。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特種設備安全法,看似與民生關係不大,但在立法過程中,草案條文從72條擴充到101條,將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電梯和大型娛樂設施納入其中。特種設備是冰冷的,但特種設備安全法的立法過程卻深刻體現出立法者對百姓生命的關心和珍愛,這就是立法的溫度。
提高質量,彰顯力量
立善法於天下,則天下治;立善法於一國,則一國治。改革發展到今天,立法更需強調提高立法質量,努力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時代精神、反映發展變化、得到羣衆擁護,成爲推進改革的重要法治力量。
今年8月25日,立法法修正案草案首度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一些長期從事立法工作的人士認爲,這標誌着我國立法進入重要轉型期,由粗線條走向精細化,由數量型走向質量型。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要求除公佈法律草案初審稿徵求意見外,還向社會公佈法律草案的二審稿;審議法律案是立法程序中最重要的環節,一部新的法律案審議次數超過3次的情況屢見不鮮……更廣泛地民主立法、更深入地科學立法,旨在讓每一部法律成爲一部精品力作,經得起實踐的檢驗。
精益求精,慎之又慎,從旅遊法到特種設備安全法,從商標法修正案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從軍事設施保護法到安全生產法……很多法律草案經歷了“立法前評估”,這爲提高立法質量再加一道“閥門”。
巨輪前行,立法護航。我們相信,作爲“改革路線圖”繪就後的第一次全黨“集體學習”,伴隨着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的召開,“依法治國”主題必將昇華,“科學立法”內涵必將更加豐富。我們相信,通過健全法律法規,更好發揮立法的引領推動作用,全面深化改革必將更穩妥、更有序、更富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