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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徐思蘭涉嫌敲詐勒索宿州市北關街道辦事處一案在埇橋區法院第二次開庭。檢方指控徐思蘭多次敲詐勒索宿州市北關辦事處人民幣累計9200元。徐思蘭堅稱這些錢是上訪期間因生活困難,由其申請或是政府主動給予的救助款,而非敲詐。北關街道辦介紹,徐思蘭反映的問題已得到相關部門迴應,但徐仍上訪,並以此要挾街道辦。目前此案尚未判決。辨析違法與犯罪,釐清罪與非罪的界限,使涉嫌違法但不構成犯罪人員的合法權益依法受到保護,也是最大程度維護法律尊嚴、保障公民權利、促進司法公正與社會正義之所必需。這或許也就是相關法律界人士對相關司法機關以敲詐勒索罪起訴上訪人員提出質疑的目的與意義所在。(魏文彪)
(來源:北京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