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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建成後未經驗收以及存在安全隱患等原因,廣東省對36座運行多年的小水電強制拉閘關停,理所當然。
作爲清潔的可再生能源,水電一直得到國家的鼓勵和支持。但近年來,歧視水電發展的輿論在國內頗有市場。儘管小水電存在不少缺點,但其對經濟社會發展功不可沒,特別是在水力資源豐沛但被高山大川阻隔的貧困山區,小水電不僅爲偏遠地區提供了電力,也爲生態保護貢獻了力量。不能因爲個別小水電出了事故,而全盤否定小水電。強調規範和安全的目的,就是爲更好地發展。在重拳治理的同時,廣東明確規定小水電站驗收合格後可以“恢復併網發電”,這就沒有因噎廢食,而是鼓勵和引導小水電項目走上可持續發展之路。
《人民日報》( 2014年10月22日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