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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行政學院進修部副主任陳炳才
依法治國,就是要讓法律取信於民,而不是擺設。法律如何取信於民?一是建立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有效制度和機制,使人情、權力、金錢和美色不能干擾和影響執法和司法,尤其要建立起制約和預防權力超越法律、權力干預法律的制度和機制,做到“法不阿貴,刑過不避大臣”,鼓勵、獎勵、保護對權力超越法律、權力干預執法和司法現象的舉報和揭露,嚴厲懲治權力超越法律、權力干預執法和司法行爲。
其次,建立有效規範和制約政府機構和官員行政權力的法律法規,避免和杜絕目前存在的紅頭文件超越法律法規,口頭指示超越紅頭文件的現象。使政府行政權力公開化、透明化、法治化,形成人人依法辦事,依法行政而不是依權、依情、依關係辦事、行政的風氣。
三是健全法律體系,確確保法律條款的可操作性。法律無效也在於法律體系和制度不完備,法律條款過於原則性。同樣的案件不同的人、不同的地區,其判定差別很大,甚至是天壤之別。問題在於法律不細緻,缺乏可操作性,自由裁量權太大。古人早就明示:法詳(法律制度完備),則刑繁(刑罰條款多);法繁(法令條款細緻),則刑省(刑事案件或違法行爲就減少,見《商君書?說民》)。依法治國不僅要建立完備的法律體系,更要制定詳細的、具體的法律法規的實施細則和操作準則,統一執法、司法標準,減少自由裁量權。這樣,不僅可以彰顯執法和司法本身的公正,也會大大減少社會的違法、腐敗行爲。
四是嚴明紀律,抓法律制度的落實和執行。以毛澤東爲代表的中國共產黨第一代領導集體,能夠徹底改變了延續數千年的封建王朝的腐敗行爲,就在於制定了嚴明的組織紀律和制度,對違反組織紀律和制度規定的,通過舉報、查處等,嚴厲懲治。以習近平爲總書記的黨中央提出八項規定,治理腐敗取得了階段性有效成果,其中的奧妙就在於中央領導班子嚴明紀律和制度,以身作則,正人先正己,懲治腐敗和抓作風建設重在抓落實執行,抓監督者的監督,大大改變了社會風氣。
法律能夠取信於民,取信於社會,政府、企業、市場、社會和個人就可真正做到如古人所說“言不中法者不聽,行不中法者不高,事不中法者不爲” 。如此,法律就會成爲社會的自覺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