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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的“青蛙現象”是指工作主觀能動性欠缺,被動式接受工作,別人戳一下動一下,離不開領導和同志的鞭策。當前,公安隊伍中便存在着這樣的現象:領導安排一項工作便完成一項,領導沒有安排便無所事事,不知道幹什麼,缺乏工作的主動性。如何有效解決隊伍中出現的這種“青蛙現象”,激發民警活力,提升戰鬥力?
思想決定行動,行動決定結果。務實的理念是提升執行力的先決條件。公安民警只有矢志不移的堅定務實理念,心無旁騖的同上級指示精神保持一致,理清工作思路,才能達到預想效果,實現預期目標。因此,應着力培養公安民警樹立四種精神。
一是忠誠敬業精神。忠誠就是盡心竭力、言行一致、表裏如一地做好事情。忠誠是有事業心的人應當遵循的一種基本準則,是指對組織或個人真實無欺、遵守承諾的品德及行爲。公安民警只有對黨、對組織、對人民忠誠,牢記宗旨,樹立正確的執政理念,才能推動工作健康開展。
二是鍥而不捨精神。履行職責、實現人生價值,首先要對工作高度地負責任,更要有一種一抓到底、鍥而不捨的追求精神,這是一種積極向上的精神境界,是實現人生價值的前提和基礎。公安民警要有一股不達目的決不罷休的勇氣和力量,有一種爲實現人生價值和理想鍥而不捨的精神和毅力。如果每一名公安民警都對工作傾注了真情、付出了全部心血,真正變壓力爲動力,就能做到無所不至、無堅不摧,並能從艱辛的工作中享受到快樂、品嚐到驚喜。
三是“實幹”精神。習近平同志指出:“空談誤國,實幹興邦。”反對空談、強調實幹、注重落實,是我們黨的一個優良傳統。如果只是“紙上談兵”,再好的方針、政策、措施也會落空,再偉大的目標任務也實現不了。“實幹”是強化執行力的關鍵,如果沒有實幹,提高公安民警的執行力將是無從談起。因此,必須培養公安民警崇尚“實幹”精神,按照事物的發展客觀規律辦事,說實話,幹實事,出實招,在工作上追求實實在在的效果。
四是創新精神。創新是執行力的動力和源泉,是提高執行力的法寶。公安民警在制度執行的過程中,應始終堅持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敢於打破那些陳舊的、妨礙發展的思維觀念和行爲習慣的束縛,勇於革除那些影響發展的體制弊端,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不斷解放思想、開拓創新,用新的視角觀察問題,用新的思維分析問題,用新的舉措、新的方法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