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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是國務院“約法三章”的重要內容,是新一屆政府加強政風建設的重大舉措。上有禁令,下有監督,許多地方叫停並查處了違規建設的樓堂館所。不過在叫停之後,又該作何處理?新華社記者近日在全國多地調查發現,一些新建辦公樓被長期空置,還有一些辦公樓項目長時間停工“爛尾”。這些“休眠”的辦公樓造成公共資產的巨大浪費,如何科學合理地處置,考驗着當地政府執行中央政策的決心和能力。
對於那些違法違紀官員,人們已經習慣稱之爲“問題官員”,那麼對待這些違規違法建設的樓堂館所,不妨就稱之爲“問題官衙”。這些“問題官衙”又可以分爲兩類:一類是在中央禁令頒佈之前,“帶病開建”甚至已經建成的豪華“官衙”。這些辦公樓多數面積超標或審批手續不全,迫於中央禁令和輿論壓力停工或閒置。如安徽蕭縣新建的10餘棟辦公樓閒置兩年,貓狗出入,幾成放羊場;河南遂平縣高約10層、並排5棟的“創業大廈”,實爲借企業之名新建的政府辦公樓,如今也已停建一年多,荒草叢生。另一類是對中央禁令置若罔聞,頂風修建的“問題官衙”。今年8月,中央紀委監察部就通報了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黑龍江賓縣、湖北房縣、湖南湘潭市、陝西米脂縣等五起違規修建樓堂館所問題。
爲何會有一批“問題官衙”停工乃至閒置浪費?除了一些地方嚴格貫徹落實中央禁令,還有一些地方政府存在僥倖心理,對新大樓“心有不捨”,希望“風頭過後再啓用”;還有一些則因確實存在用房困難,正在觀望中央政策的長遠走向,希望有機會“轉正”。總之,寧可繼續浪費着、爛尾着,也不願轉作他用。實際上,這種“避風頭”心理並非沒有先例,從某種意義上說,甚至稱得上是“成功經驗”。因爲自1988年首個樓堂館所“限建令”(《樓堂館所建設管理暫行條例》)以來,國家層面發佈的政府性樓堂館所管理文件超過10個,結果卻是一些地方政府的樓堂館所越建越漂亮、越建越豪華。對於這樣反覆和愈演愈烈的現實,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已經清醒地認識到,並將矛頭直接對準了領導幹部思想中的享樂主義、行爲中的奢靡之風。這意味着,此次整治絕不是“一陣風”,也不會蜻蜓點水、心慈手軟。
這些“問題官衙”造成了巨大浪費,一方面是國有資產閒置浪費,另一方面是在建工程停工缺乏維護易損壞。同時,這也是對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一次檢驗。所以說,“問題官衙”的處理迫在眉睫。該如何處理?中央在發佈停建禁令時,已經說得非常明確,那就是“防止公共資金用於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把寶貴的資金更多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對於修建“問題官衙”的地方政府來說,不止要停建,更要想辦法把這些建築盤活起來,讓其儘早迴歸羣衆,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這纔是對中央精神原原本本、實實在在的貫徹落實。在這方面,有一個很好的例子可以借鑑。黑龍江省日前梳理出包括停建、停用的“樓堂館所”在內的275處政府閒置資產和公共接待資源,這些都將用於開展養老服務項目。將“問題官衙”改造成養老機構,輿論近兩年已經呼籲不少,無疑是極具社會共識的一種選擇。
無論是整治“問題官衙”,還是開展羣衆路線教育,抑或加大反腐倡廉建設,目的都是爲了轉變幹部作風,拉近幹羣黨羣關係。這是出發點,也是落腳點。因此,對“問題官衙”的處理,也應緊緊圍繞羣衆路線做文章,要將這些遠離羣衆的“問題官衙”變成服務羣衆的“民生工程”。在前一階段工作基礎上,接下來應該對各地“停工、僵持、閒置”的新建辦公樓進行排查、統計、審覈、處置,使其從“休眠”狀態重回公衆視野,並且推動其轉用於民生事業。這樣既可以避免浪費,也能斷了一些地方政府想躲過風頭再“捲土重來”的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