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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這份新時期指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法治中國的綱領性文件,點燃了所有中國互聯網發展進程參與者的激情。依法治網,成爲四中全會的延伸熱詞。
10月24日至26日,中央網信辦連續舉辦三場“學習宣傳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座談會。座談會上,有來自全國各省區市的網信辦主任,有來自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檢、國務院法制辦等中央機關的代表,有來自人民網、新華網等重點網站的負責人,有來自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等高校的專家學者,也有來自北京居民社區的大爺大媽。
3天,上百名各界代表,主題只有一個,正如中宣部副部長、中央網信辦主任、國家網信辦主任魯煒所言,認真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依法管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全面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
網民之痛
虛假信息等充斥網絡,依法治網勢在必行
“你對網上什麼樣的行爲比較痛恨?”魯煒問。“我最痛恨的就是虛假信息,最厭惡的是黃色信息和無聊段子,最反感的是彈出來的廣告窗口。”北京西城區廣內街道的居民趙繼亭脫口而出。
座談會上,一位普通網民的上網之“痛”,道出了依法治網的民心所向,反映出網絡空間的秩序構建迫在眉睫,依法治網勢在必行。
“網絡空間與現實空間,網絡社會與現實社會,已經融爲一體。”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副主任彭波說。
今天的中國,有6億多網民、5億手機網民,有400萬家網站,每天在網上流動的信息有200億條。我國成爲了全球最大的互聯網市場,也迎來了最爲複雜的網絡輿論生態,面臨着最爲艱鉅的網絡治理難題。
與互聯網蓬勃發展、飛速壯大的現實形成鮮明反差的是,網絡空間規則與秩序、法律與法治的欠缺滯後。上海市網信辦副主任趙彥龍認爲,“當前網絡輿論生態的複雜局面,一個重要的原因在於法治不彰,治網法律依據存在許多空白”。
網絡信息時代的迅猛發展,讓人們享受到空前的快捷便利,但由於網絡管理制度的相對滯後,一度造成網絡空間裏充斥着亂象與負能量。
最爲讓人詬病和頭疼的是,虛假信息、網絡侵權、跟帖評論、虛假廣告、淫穢色情、標題黨、負面新聞扎堆、新聞信息刊播源頭混亂等九大亂象。而一些利用網絡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爲不僅危及到網絡系統的安全,擾亂了網絡秩序,也影響到網民以及廣大普通民衆的工作和生活,甚至影響到社會的和諧與安寧。公衆對互聯網認知的日益成熟讓依法治網的呼聲愈發強烈。
迎來春天
從“法律體系”到“法治體系”折射理念深刻變化
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從“法律體系”到“法治體系”,一字之差,卻反映出認識和目標的深刻變化。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副主任任賢良認爲,如果說“法制”是法律條文的制定,是“坐而論道”,那麼“法治”更多在於“做而行之”。
依法治網是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然而,對於來自全國的網信辦主任們來說,依法治網也是依法治國中最大的短板、最基礎的工程和最艱鉅的任務。四中全會的精神,有如一針強心劑,讓這些互聯網的管理者振奮不已。北京市網信辦主任佟力強說,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的勝利召開,標誌着我國迎來了依法治網的春天。
安徽省互聯網宣傳管理辦公室副主任範榮暉說,全會對今後加強網絡立法、網絡執法、全網守法,全面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建設,實現網絡健康發展、網絡運行有序、網絡文化繁榮、網絡生態良好、網絡空間清朗目標,提供了根本保證。浙江省委宣傳部副部長、網信辦主任來穎傑則認爲,堅持法治思維和法治理念才能不斷提高互聯網治理能力。
事實上,近幾年,我國在推動網絡法治化上,已經做了大量的工作和努力。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處長盧宇蓉介紹,在中央網絡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下,最高法和最高檢於2013年9月份聯合發佈了《關於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今年2月又發佈了《關於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臺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今年5月份,對於網絡犯罪案件如何適用刑事程序問題作出了專門的規制。這些司法解釋爲嚴懲網絡犯罪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據。
在各方努力下,我國已經制訂了不少涉及互聯網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從領域上講涵蓋了電信、互聯網、計算機、信息系統等各個領域,從內容上講涉及到了行業准入、安全保障、產業發展、信息內容管理、權益保護和監督檢查等。國務院法制辦教科文衛司司長王振江認爲,監管好發展好互聯網空間,特別是加強好網絡法治建設,關係到國家安全、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
同力共舉
建設健康、有序、和諧的網絡空間
依法治網包含了三重含義:依法辦網、依法上網、依法管網。實現依法治網,需要互聯網的管理者、網站主辦者以及廣大網民的共同參與、建設和努力。與會者一致認爲,只有三方同心共智、同頻共振、同力共舉,才能建設出一個健康、有序、和諧的網絡空間。
對此,魯煒做了精闢的詮釋:網絡空間法治化要義是發揮法治對引領和規範網絡行爲的主導性作爲,重點是按照科學立法的要求加強互聯網領域的立法,關鍵是嚴格執法,基礎是按照全民守法的要求引導網民尊法守法做中國好網民。
如何抓好互聯網領域立法這個重點?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盧海君提醒,互聯網立法要兼顧保守性和前瞻性。既不可操之過急,以防阻礙創新;也要立足長遠,爲新技術的發展留下足夠空間。工信部電信研究院政策與經濟研究所法律研究部副主任王融認爲,網絡空間的立法工作還應堅持科學立法和民主立法的原則。
如何抓好嚴格執法這個關鍵?
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認爲,首先需要網信辦等相關主管部門加強頂層設計,從立法、執法、守法等各方面總體考慮,提出建設法治化網絡的總目標、總任務,制定時間表、路線圖。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周漢華建議,進一步理順執法手段,提高執法能力,規範執法行爲,加強執法效果。
如何築牢全民守法這個基礎?
一方面,需要企業、社會組織的自覺自律。全國人大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認爲,網絡空間的法治關鍵在於從法律上界定互聯網企業的義務和責任。北京大學文化資源研究中心主任張頤武建議,應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的調節功能,通過社會自我監督、自我調節的力量來管理互聯網。
另一方面,要讓法治走入每個網民的內心。“光盤行動”發起人徐俠客是微博上的紅人,“我在網上發了五萬五千條微博,沒有一條是造假的。作爲有一定影響力的草根,應該更多地自覺引領和引導網絡環境”,徐俠客說。
作爲一名普通網民代表,北京市民政局主任科員李婧對未來的網絡提出了自己的希望:“願法治成爲根植於每個人內心的修養,網絡成爲傳播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的載體。網民不需再反覆提倡應該怎麼樣,而是自然而然依法上網。”
誠如“子曰師說”公衆號負責人曹雅欣所說,“依照法治觀念行使公民權利,同時,也應該用法治維護他人應得的自由。網絡空間的清朗需要我們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