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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0月30日電(記者裴闖劉寶森史衛燕)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描繪了構建“法治中國”新藍圖,提出要實現“全民守法”的目標,並把“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作爲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之一。專家認爲,在黨和政府的大力推動下,以四中全會爲新起點,中國將擺脫一些外國人眼中“人治重於法治”的印象,加快形成全民守法、依法辦事的社會氛圍。
從制定出新中國第一部法律婚姻法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中國總體上解決了有法可依的問題。“從法律數量和制定法律的廣度來說,中國並不亞於同等發展水平的一些國家,甚至與一些發達國家相比也沒那麼差。”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高級研究員郭良平說。
然而,法律要充分發揮作用,離不開信法、守法的深厚土壤,如果一個國家和社會沒有法治信仰、法治精神,法治就會成爲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現在中國缺乏的是執行力,一個是政府的干預太多,還有一個是人情社會,來自關係網的干擾也很多。從法治建設來說,這些軟件更加重要。
真正做到依法治國,黨政官員必須要依法行事。山東大學社會學系教授王忠武認爲,目前看首要解決的問題在於政府官員,關鍵是執政黨、領導幹部必須模範守法,這樣才能帶動全民。“政府系統、公務員要做好榜樣,全民才能做到守法。”
王忠武直言,貪污腐敗是阻礙全民守法的現實原因。執法有腐敗,權大壓法擺平事情,將造成法律權威受到質疑,讓一些人誤認爲信法不如信人。他說:“腐敗會腐蝕法律的權威,造成法律權威性和不可替代性原則難以實現。”
對此,四中全會公報明確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公報還指出,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不得違法行使權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作爲有悠久歷史的國家,中國漫長的封建制度、家長制傳統、人情觀念也是法治觀念不彰的重要原因。“在中國,‘人治’思想還有很深厚的土壤,出了事老百姓第一反應就是託關係找人。”國務院參事、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主席馮驥才表示,面對這樣的社會心態,依法治國面臨很多困難。
在湖南長沙從事高端儀器銷售的小胡對此深有體會。他說,法律法規的明規則是最好的,只有這樣社會纔有秩序。很多人對法律缺乏敬畏和尊重,遇事第一反應是找人、找關係。“現在是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獲利機會大。誰要是違法辦成事了,不但不感到屈辱,反以之爲榮,一些人甚至覺得死死遵守法律是很傻的價值觀。”
通過生活中觀察也可以發現,不少人自覺的法治意識不高:開車壓雙黃線、闖紅燈屢見不鮮,如果碰到沒有攝像頭,有人就直接闖過去;高速公路應急車道超車本是不允許的,但這種現象也不少見,開車的人節省了時間,卻帶來交通隱患,影響公衆利益。
法治中國需要全社會成員的共同參與。一個健康有序的法治社會,必須擁有具有較強法律意識、守法意識的現代公民,公民應有法律意識、規則意識,對自己的行爲負責任。正如法國思想家盧梭所言:“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裏”。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普通人也要培養自己的法律觀念,根除腦子裏的‘人治’意識,不能再像以前一樣,‘信訪不信法’。要敢於使用法律,善於利用法律。”新華網網友“星娃”這樣評論。
四中全會提出,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多位專家表示,“全民守法”是一項系統工程,只要每個公民都擔負起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捍衛者責任,“法治中國”就一定能成爲現實。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