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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0月30日電(記者申寧實習生張勝磊)據上海教育考試院網站消息,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科目爲聲樂演唱、樂器演奏、樂理、視唱練耳,其中樂器演奏採用了無伴奏形式,考生不得自帶伴奏,考場也不提供伴奏。
據瞭解,聲樂演唱、樂器演奏、樂理、視唱練耳這四門科目的各科成績滿分爲100分,若考生四門成績合格,可報考音樂教育或音樂表演專業,四門總分爲400分;若考生三門[聲樂演唱或樂器演奏(任選一門)、樂理、視唱練耳]成績合格,只可報考音樂表演專業,三門總分300分。
聲樂演唱,要求考生自備歌曲三首,內容包括中外民歌、藝術歌曲、創作歌曲、歌劇詠歎調等。考試時由考生本人自選一首,考官抽選一首,共演唱兩首。演唱時間不超過6分鐘。
樂器演奏分爲鍵盤樂器、管絃樂器、民族樂器三種,每位考生演奏時長不超過8分鐘,樂曲由考生自備,考官抽取進行考試。
樂理科目主要考查音符休止符、常用符號、節奏節拍、音程和絃、調性五個方面內容。
視唱練耳的考試內容主要分爲練耳筆試和視唱口試兩部分,考查學生的聽辨和聲音程、聽辨柱式和絃、聽寫節奏、聽寫旋律等內容。
此外,需特別注意的是今年聲樂演唱科目考生不能自帶伴奏,每個聲樂考場備有鋼琴伴奏教師,如需伴奏,考生需提供伴奏五線譜。另外,樂器演奏採用無伴奏形式,考生不得自帶伴奏,考場也不提供伴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