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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臺北10月30日電(記者陳鍵興韓淼)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30日宣佈偵結頂新制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一案,並提起公訴,對該公司負責人魏應充具體求刑30年有期徒刑。
彰化地檢署指出,辦案檢察官認爲,被告頂新制油公司、負責人魏應充、前後任總經理常梅峯與陳茂嘉、屏東廠廠長曾啓明、品管組組長蔡俊勇,以及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等,涉嫌自2012年1月起,以飼料用油製造成攙僞且妨害衛生的食用油,進而販賣給下游廠商,被告上述行爲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和詐欺取財、製售妨害衛生飲食物品等罪,總計取得新臺幣441628199元的犯罪所得,因此於30日向彰化地方法院提起公訴。
彰化地檢署認爲,審酌被告明知製售的油品攸關民衆飲食安全,且相關重大食安案件殷鑑不遠,卻爲圖謀私利,漠視法規,罔顧社會大衆健康遭受危害的風險及企業社會責任,將飼料用油製成食用油出售,危害巨大,犯罪情節嚴重。因此,對被告魏應充具體求刑有期徒刑30年,對常梅峯求刑25年,對陳茂嘉、楊振益均求刑18年。另外,對頂新制油公司求處科以罰金。犯罪所得4.4億餘元新臺幣將請法院宣告沒收。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