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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0月30日電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日前公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持續引發外媒熱議解讀。評論認爲,《決定》中有不少“乾貨”,在司法改革及反腐方面濃墨重筆,不僅爲本屆政府強勢推進改革及反腐保駕護航,亦對中國經濟注入中長期利好。
“依法治國”細化不空談
新加坡《聯合早報》30日撰文稱,此次亮相的《決定》中有不少“乾貨”,有些甚至讓人眼前一亮。《決定》和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對決定的說明,不僅開出了限制官權和推進司法公正的藥方,也再度證明習近平等中共高層不尚空談、銳意進取的改革魄力。
文章認爲,與去年三中全會通過的全面深化改革的60項任務相比,四中全會推出的“180多項對依法治國具有重要意義的改革舉措”更加具體,也更具可操作性。比如建立領導幹部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和責任倒查機制,對那些“拍腦袋決策、拍胸脯保證”、留下後患卻“拍屁股走人”的官員來說,無疑在頭上懸了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
文章舉例說,和以前泛泛要求官員不得妨礙司法公正的規定相比,四中全會決定“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這意味着黨政機關和官員對司法案件的干預將被記錄在案,不符合規定的干預被追責的可能性大爲增加。
路透社同樣注意到,四中全會在公權力約束方面有“具體表述”;如消除權力設租尋租空間、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追究制等。路透社評論稱,這無疑會爲釋放改革紅利,減少因部門利益影響立法進程提供製度保障。
反腐濃墨重筆
路透社評論認爲,中國四中全會通過的《決定》尤其在司法改革方面濃墨重筆,同時在反腐及對政府權力邊界作爲明確規定,不僅爲本屆政府強勢推進改革及反腐保駕護航,亦對下行壓力仍大的中國經濟注入中長期利好。
評論稱,作爲三中全會全面深化改革的姊妹篇,中國28日發佈的四中全會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決定明確提出行政機關不得法外設定權力,並加快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完善懲治貪污賄賂犯罪法律制度。
文章指出,儘管過去的十年中國經濟保持高增長,但不可否認仍有司法環境不完善及腐敗問題。文章援引專家觀點稱,四中全會決定的亮點主要集中在司法體制改革方面,包括司法隊伍的專業化、優化司法職權配置,這也是針對以往中國這方面問題較多,對司法系統官員很多是行政任命,對司法行業本身的專業性重視不足,導致執法公信力缺失的問題。
美國彭博新聞網10月29日報道,《決定》公佈的改革內容是共產黨實行的“最全面的司法改革”,涵蓋了從領導幹部干預司法、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到民法典的編纂在內的方方面面。
評論稱,《決定》中要求司法人員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對腐敗官員實行更嚴厲的制裁等內容。這次會議的結果表明了習近平整頓司法體系和打擊腐敗的最新努力。
以法治推進經濟改革
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30日撰文稱,中國在經歷了改革開放30年的高速經濟增長後,也面對着經濟結構不平衡、腐敗蔓延、社會貧富加劇、環境惡化等無法迴避的問題。四中全會近日在京落幕後,中國領導人繼續高調談論法治,海內外關注。
習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上講話強調錶示,四中全會通過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決定,是三中全會全面深化改革的“姊妹篇”;要用法治的思維和方式推進改革。
文章就此援引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所長鄭永年的觀點稱,習近平領導的共產黨目前的政治經濟思路就是要從制度建設入手,通過法治進行政治和經濟改革。
BBC稱,中國在過去幾十年建設“有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雖然取得巨大的經濟成就,但很多經濟學者並不認同中國的經濟是“市場經濟”,其中最爲擔心的是中國缺乏法治對經濟發展和商業形成的櫛梏。如今,提出法治立國本身具有積極意義。因爲法律標誌着中國在國內和國外的治理將增加透明度。
文章指出,不可否認的一個事實是:過去30年來,一直有經濟學家預言中國經濟的崩潰。但後來的事實證明中國經濟並沒有像他們預言和分析得那樣崩潰,相反中國經濟規模倒是超過了除美國外西方所有國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