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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即日起,本市將在全市範圍內推進無煙機關建設,由領導幹部帶頭控煙,設置控煙監督員對機關內吸菸行爲進行監督,及時制止並勸阻違規吸菸行爲。年底前,經考覈合格的機關將被授予無煙機關稱號,並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記者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瞭解到,此次無煙機關建設標準要求,機關內所有室內區域全面禁止吸菸,室內場所無吸菸區域、吸菸室及菸灰缸等煙具,做到無人吸菸、無煙味、無煙頭。機關入口處、傳達室、會議室、食堂、洗手間、樓道、樓梯(電梯)等場所張貼禁止吸菸標誌警示標識。單位轄區內禁止銷售菸草製品,無煙草廣告,無煙草贊助與促銷活動。
同時,室外吸菸區的設置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與非吸菸區有效分隔並遠離人員密集區域和主要通道。機關領導幹部要帶頭控煙,機關全體工作人員不在室內工作場所吸菸,義務告知來訪者本單位控煙制度,並主動勸阻來訪者吸菸、遞煙或勸煙行爲。
每年年底前,本市將對考覈達到合格標準的機關授予“天津市無煙機關”稱號。授予稱號的單位每兩年需接受複查,並長期在天津文明網上接受羣衆監督。如連續1個月內受到3次舉報或投訴,由相關監督執法部門對舉報投訴情況進行覈實。經查舉報屬實的,將依據《條例》規定處理;連續3個月接到9次舉報或投訴的,經查屬實的,將取消“無煙機關”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