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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訊爲貫徹落實國務院《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和《質量工作考覈辦法》精神,配合國務院對省級人民政府質量工作進行考覈,日前,水利部印發了《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覈辦法》(以下簡稱《考覈辦法》)。《考覈辦法》的印發實施,將對加強水利建設質量工作,進一步落實質量責任,全面提高質量水平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考覈辦法》明確,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覈對象爲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爲一個考覈年度。考覈內容包括水利建設質量工作總體考覈和水利建設質量工作項目考覈兩部分,《考覈辦法》分別明確了兩部分內容的考覈要點。考覈分爲A、B、C、D四個等級,發生重(特)大質量事故的,考覈等次一律爲D級。
《考覈辦法》規定,考覈工作分爲五個步驟:一是水利部根據考覈要點和年度質量工作進展每年年初發布年度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覈評分細則;二是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開展上年度質量工作情況自評;三是考覈工作組實地核查,對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水利建設質量工作總體情況進行考覈,並選取4個在建項目進行重點抽查;四是考覈工作組提出考覈等級,形成綜合考覈評價報告;五是審定考覈結果。
《考覈辦法》強調,考覈結果經水利部審定後,通報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並向社會公告,考覈結果將作爲項目和資金安排等方面考慮的重要因素。
(來源:水利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