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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會《決定》”系列評論之四
馬若虎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這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綱領性文件。《決定》指出,“必須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爲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這就是要求,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誠衛士”。
忠誠源自最真誠的信仰。革命戰爭年代,多少忠誠義士用鮮血書寫出氣勢恢宏的史詩;新中國成立以來,多少忠誠之人用生命譜寫出可歌可泣的樂章。他們視死如歸、大義凜然,正源於心中最真誠的信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就需要這樣的忠誠,需要我們擁有社會主義法治最真誠的信仰。
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誠衛士”,共產黨人責無旁貸。要鞏固黨的領導這個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就必須依靠廣大黨員。“對黨忠誠”是所有黨員的莊嚴誓詞,對社會主義法治忠誠就是對黨忠誠。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員是黨的肌體的細胞。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要靠千千萬萬黨員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來體現,黨的執政使命要靠千千萬萬黨員卓有成效的工作來完成,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必須落實到黨員隊伍的管理中去”。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打造紀律嚴明的執政黨,是保證黨堅強領導的根本所在,也是依法治國的本質要求。紀律要靠法規保障,必須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一方面,決不能搞特殊化,無論蒼蠅還是老虎,違反了黨紀的都要受到嚴懲;另一方面,決不能留“灰色地帶”。那些模棱兩可、含糊不清的法規,往往讓一些黨員有可乘之機,從而滋生出貪污腐敗。要不斷完善黨內法規,正確、全面、有效地引導黨員的行爲。
引導,不只是約束,更是培養。要通過培養黨員對黨內法規的忠誠,培養其對社會主義法治的信仰。要忠誠就不能只“裝樣子”,立信仰更不能像“一陣風”,關鍵是落實在行動上。黨員幹部必須以身作則,發揮模範帶頭作用,要帶頭守法,從而帶動全民守法。
全民守法,並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誠衛士”,就要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觀念,增加社會主義法治意識,最終上升爲永久的信仰。避免全民守法變成被動地“死守”,就要讓法律成爲他們的“守護神”、“主心骨”。爲此,要做到五個方面:一要加強立法,杜絕法外之地,使法律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二要加強普法,讓人人都能知法、懂法;三要加強執法,以公正、嚴格的態度和方式維護法律權威,贏得人心;四要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保證人民羣衆在需要時獲得及時的法律援助;五要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讓人民羣衆善用法,解決好他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法律不能脫離現實而存在,更不能違背社會發展規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我們要從實際出發,以國情爲根本;我們要開拓進取,以發展爲要務。當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畫卷已經打開,讓我們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誠衛士”,寫下濃墨重彩的一筆。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