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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分組審議刑法修正案(九)草案,針對危險駕駛罪,有委員建議將“毒駕”納入其中,也有人建議對“玩弄手機或其他手持終端的行爲”進行規定。研究表明,在駕車中玩手機等造成“盲駕”,比醉駕和毒駕更具危險性,危害程度更大。
法治力量有多強?“醉駕入刑”是榜樣。據公安部統計:“醉駕入刑”3年多來,機動車年均遞增1500萬輛、駕駛人年均遞增2000萬人,可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全國發生涉及酒駕、醉駕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起數和死亡人數較“醉駕入刑”前同比分別下降25%和39.3%。如果說數字顯得枯燥,那麼在我們身邊乃至見諸媒體的報道中,醉駕現象確實大大減少了。
與醉駕相比,“盲駕”更普遍,危害更大。普遍到何種程度?坐公交時可看見有的公交司機玩手機,打的時可看到的士司機擺弄手機,至於私家車主開車時接撥電話,乃至刷微博微信,更是常見。危害到什麼程度?日前媒體披露了一個案例,某司機駕駛大型客車時,7分鐘不到,4次掏手機,共低頭看了39次,結果,行駛到一處十字路口時,撞死一名騎自行車的老人。
開車玩手機,看似小事,實則是人命關天的大事。美國的一項調查發現,司機邊開車邊發短信時,發生車禍的概率是正常駕駛的23倍。英國公佈的統計數據顯示,駕車時發短信的司機反應時間比正常情況慢35%,相比之下,酒後駕車的司機反應時間慢21%,吸食毒品後駕車的司機反應慢21%。開車時使用手機,比酒駕、毒駕還要危險得多。
與醉駕一樣,開車玩手機不只是拿自己的生命不負責任,更是拿他人的生命開玩笑,特別是駕駛客車的司機,潛伏的危害更大,一旦發生事故,後果不堪設想。有人將在駕駛中玩弄手機和手持終端稱爲“盲駕”,可謂恰如其分。
其實,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司機開車時接打電話,可處以200元以下罰款,扣2分的處罰,但對刷微博、發短信之類玩手機的行爲,並沒有明文規定。即便有規則,區區200元也毫無震懾力。而在英國,開車玩手機面臨與酒駕類似的處罰,如果司機開車時因發短信等行爲分心,造成致死車禍,司機將面臨最高14年的監禁。所以,開車玩手機,屬於不折不扣的玩命!對這種草菅人命的做法,必須嚴懲。
“醉駕入刑”3年多來,“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觀念正深入人心,期待有一天開車不玩機、玩機不開車也深入人心,成爲公民的自覺,畢竟駕車玩手機就如玩手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