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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全國已壓縮各種文件190.8萬個。按每個文件1張A4紙保守估算,連起來長度達566公里,厚度相當於50層摩天大樓。(11月2日新華社)
這些年,“紅頭文件”的確很多很濫,也誕生了很多奇葩。如湖南雙峯的紅頭文件爲犯罪嫌疑人求情、湖北公安的“公務用煙”、重慶萬州某部門的“指定用水”……而最讓人感到滑稽的是福建平和縣2007年的一份“紅頭文件”:沒有初中畢業證,辦不了結婚證。可以說,“紅頭文件”大於國法、發文創收等事情,的確客觀存在。這背後的亂象,亦可以用一句話來涵蓋——“文山”高聳“權”爲徑,“紅頭”無窮“利”作怪。
可以說,“紅頭文件”進一步,法治就會退一步。紅頭文件本身並無原罪,不過是權力機關或部門下發的規範性文件的俗稱。遺憾的是,這些年的“紅頭文件”,已經成爲“不規範性文件”的代稱了,公衆一聽“紅頭文件”,定會聯想起那些荒誕往事。走偏的“紅頭文件”,一方面,可能會損害百姓權益,另一方面,還會折損政府公信。去年羣衆路線以來,全國已壓縮各種文件190.8萬個,這令人欣慰,亦令人擔憂。
衆所周知,這些年對於“紅頭文件”,各地不是沒有壓縮過,也不是沒有整治過,各地的努力還是顯而易見的。問題的關鍵是,壓縮與清理“紅頭文件”有如割韭菜一般,割了一茬又長出一茬。可見,要破解“紅頭文件”的亂象,功夫在“文件”外。
事實上,仔細審視不難發現,“紅頭文件”氾濫背後,是權力之手的無處不在。一些“紅頭文件”的發佈,並沒有徵求過民意,不過是領導拍腦袋決策而已。有這樣的現實土壤,“紅頭文件”怎能不氾濫成災?由此可見,要破解“紅頭文件”亂象,還需在源頭上進行規範管理。如在系統內部,要對“紅頭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在系統外部,也要進行風險評估,並邀請公衆與專家提供參考意見。如此出臺的“紅頭文件”,纔不會荒誕不經。
此外,“紅頭文件”出現違法事實、程序缺乏正義等問題,當前的處罰,也大多是撤銷了事,決策者並不會因此受到責罰。這樣的尷尬現實,也是“紅頭文件”氾濫的原因之一。由此可見,對“紅頭文件”進行行政問責,也是不可或缺的環節,如此,纔可形成必要的震懾力。
簡而言之,在“紅頭文件”亂象的背景下,要破解這樣的局面,就必須迴歸到依法行政。所謂依法行政,即在“紅頭文件”誕生前,先要其領取“準生證”;在“紅頭文件”誕生後,也需責任負責制相輔助。唯有如此,才能破解“紅頭文件”的亂象,也才能讓“紅頭文件”恢復其權威性與公信力。
(龍敏飛)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