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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廣州11月3日電(王華丁貝貝)廣州市政府3日下午公佈“創投引導資金辦法”,提出政府財政資金將以參股設立創投基金的方式支持企業、產業發展,這意味着財政資金使用由無償轉爲有償。
以往廣州市財政資金支持產業、企業發展主要以獎勵、貼息、補助等形式。根據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當日下午審議通過的該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投引導資金參股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簡稱《創投引導資金辦法》),該市將以財政資金參股設立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基金,以及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撬動4倍以上社會資本投向初創企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
接照國家有關規定,創投基金總額最少2億元人民幣,國家財政資金所佔比例不超過20%,其他爲社會資金。
廣州市發改委副主任張曉波透露,資金投入重點向中小微企業和初創型企業傾斜,每支基金六成額度將投向此類企業。他強調,政府不會參與、干涉企業的運營活動。(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