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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國必定需要“依法治網”。
近期,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均簡稱“網信辦”)數次召開座談會,討論互聯網法治建設。
今年8月,國務院授權重新組建的網信辦負責全國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工作,並負責監督管理執法。
有必要指出的是,與2011年5月網信辦成立之初公佈的主要職責相比,“執法”職能的提出,亦彰顯了未來網信辦的又一重要工作方向和工作領域。
此前,網信辦在打擊網絡謠言、網上淫穢色情信息等方面屢屢出手,引人關注。
十八屆四中全會後,如何“依法治網”,必定成爲網信辦的重要課題。
更值得關注的是,在“依法治網”這一主題指引下,網信辦已打出一套集傾聽、修規、懲處和招賢於一體的綿密組合拳。思路明確:“確保安全”和“修好路”
四中全會後,網絡法治建設是題中應有之義。
10月24日至26日,網信辦主任魯煒連續3天出席座談會,分別與各界人士、重點網站負責人、全國網信辦主任討論“全面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這一主題。
10月24日,網信辦召開各界人士座談會。
在這次會議上,魯煒表示,要認真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依法管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全面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
就“全面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這一主題,魯煒表示,其要義是發揮法治引領和規範網絡行爲的主導性作用,重點是按照科學立法要求加強互聯網領域的立法,關鍵是嚴格執法,基礎是按照全民守法要求,做“中國好網民”。
魯煒在座談會上透露,我國將加強互聯網立法,依靠嚴密的法律網來打造規範的互聯網。
10月25日,網信辦召開重點網站負責人座談會。一天後,全國網信辦主任在京座談。討論的主題也是“依法管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
不過,法治並非是唯一主題。
座談會之外,魯煒亦現身新聞發佈會,所顯示的是中國互聯網管理的開放態度。
10月30日,魯煒出席國新辦新聞發佈會,和浙江省長李強就11月下旬將在中國浙江烏鎮舉辦首屆世界互聯網大會相關情況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魯煒說,該次互聯網大會的主題是“互聯互通共享共治”。
在提及世界互聯網大會的平臺作用時,魯煒也提到要爲“國際互聯網共享共治搭建中國平臺”,“讓互聯網成爲人類的阿里巴巴寶庫,努力不讓它成爲潘多拉的魔盒”。
在這次會議上,面對媒體提出的“爲什麼Facebook在中國無法訪問?”“中國政府是不是在收緊網上言論?”等敏感問題,魯煒沒有迴避。魯煒的想法是:“我們可能有分歧,但我們不能沒有溝通。”
魯煒這10天內4度露面所傳遞的兩大信息其實有跡可循。
10月中旬,魯煒在人民日報撰文《讓信息自由安全流動》。
在文章中,魯煒提到,“信息化如同修路。修路是爲了跑車,跑車是爲了裝東西,而且裝的必須是安全的、健康的東西,一環扣一環。我們不僅要把路修得越來越好,讓車跑得越來越快,還要確保車裏人的安全、貨的安全。”
法治和開放的思路正是“確保安全”和“修好路”的一個映照。法治加速度:管理規定即將出臺
網信辦在討論網絡法治建設整體思路之時,也透露了不少具體措施的信息。
10月30日,網信辦副主任彭波稱,網信辦已經制訂了“互聯網立法規劃”,將加快推進網絡立法,近期會修訂出臺《互聯網新聞信息管理規定》,“這將是近期內互聯網領域最新、最全、最重要的一個法律法規。”
彭波還透露,網信辦也將適時推行全網網絡身份管理。
魯煒曾表示,要建立網民和網上組織信用記錄來完善守法誠信的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行爲的懲戒機制,使遵法守法成爲全體網民共同追求和自覺行爲。
網民身份管理和信用記錄的相關法規雖暫未頒佈,但已明確成爲未來的一個管理方向。
在重立法、重管理之外,主動生產內容、發佈信息是網信辦的另一個工作重點。
11月1日上午,“依法辦好網站,講好中國故事”座談會在蘇州舉行,網信辦任賢良主持會議並講話。
任賢良說,網絡空間的治理,決不僅僅靠“管得住”,更重要的是要傳播正能量,要唱響網上主旋律,需要培養千千萬萬個善“講故事”的高手,加強網宣隊伍建設,培養全媒體人才,扶持和推出我們自己的大V和話語領袖。
此前一天,由網信辦組織的“從企業看信心”主題採訪活動走進日化行業龍頭企業上海家化。
“從企業看信心”主題活動是國家網信辦首次組織媒體“大V”集體採訪,在一個月的時間內將走訪11個城市的40多家知名企業,受訪企業覆蓋製造業、能源、建築和互聯網等多個領域,意在報道企業發展現狀,從微觀層面看中國經濟形勢。此前已有騰訊、寶鋼等多家知名企業接受了採訪。
此外,移動互聯網管理也頗受重視。
11月2日,網信辦召開移動互聯網業界代表座談會,這也是網信辦成立以來的首次。
中央新聞單位、中央新聞網站、新聞客戶端、微博客網站、即時通信工具企業、應用商店企業、移動搜索企業、政務類公衆賬號和微信公衆賬號的相關負責人蔘加此次會議。
這次會議討論的主題依舊是“網絡空間法治化”。
其實,在全國網信辦主任座談會上,中央網信辦有關負責人就表示,近期將出臺APP應用程序發展管理辦法。
魯煒在10月30日的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再次證實了這一消息。“我們已經發現一些APP侵犯了網民權利,對其進行管理,是網絡空間法治化的重要體現。”
APP管理辦法即將成爲繼《即時通信工具公衆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之後,網信辦在移動互聯領域出臺的另一項具體管理措施。重要補充:懲處網絡犯罪納入法案
衆多事實表明,依法治網已經成爲現階段立法、修法必須考慮的重要層面。
10月27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爲維護信息網絡安全,完善懲處網絡犯罪的法律規定,草案新增多項措施嚴厲懲處各類網絡犯罪。
其中包括爲進一步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保護制定的條例,以及針對一些網絡服務提供者不履行網絡安全管理義務,造成嚴重後果的情況而增加的規定。
此外,草案也對爲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網站、通訊羣組、發佈信息,開設“僞基站”等嚴重擾亂無線電秩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惡意編造、傳播虛假信息,對單位實施侵入等行爲作出懲處規定。
在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提出之前,今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還通報了《關於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該規定首次明確了個人信息保護的範圍、利用自媒體等轉載網絡信息行爲的過錯及程度認定以及非法刪帖、網絡水軍等互聯網灰色產業的責任承擔問題等。
用依法治網的思維方式思考,更多“細節”開始受到關注,其中就包括新聞網站記者資質問題。
10月29日,網信辦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聯合下發《關於在新聞網站核發新聞記者證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全國新聞網站正式推行新聞記者證制度。
全國範圍內的新聞網站採編人員由此正式納入統一管理。網信辦負責新聞網站編輯記者培訓和資格審覈把關,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負責核發記者證。
發放記者證首批實施範圍是經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批准的且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一類資質並符合條件的新聞網站。
此後,網絡新聞記者與傳統媒體記者從今往後將具有完全相同的權利和義務。
事實上,將新聞網站記者納入記者證管理範疇,正填補了記者證管理辦法中對於網絡類別的採訪編輯人員新聞實踐上的法律空白。
“爲新聞網站記者從事新聞採編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和法律保障,充分體現了依法治網的精神。”新華網的評論稱。招聘重實務:9個處級幹部即將上崗
此外,網信辦還面向社會公開選拔9名業務部門處級領導幹部,10月30日至11月3日報名。
這是今年以來中央機關首次面向全社會公開選拔領導幹部。
這9位處級幹部將分別在網絡評論工作局、網絡社會工作局、移動網絡管理局、網絡安全協調局、國際合作局工作。
招聘公告上的職責描述顯示,這次招聘的最大特點是注重實務。
譬如網絡評論工作局需要負責互聯網時政評論工作的處長1名,負責互聯網文化評論工作的副處長1名,這些是涉及內容層面的業務工作,與網信辦提到過的“傳播正能量,要唱響網上主旋律”相呼應。
網絡社會工作局需要負責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機構青年工作的處長1名。移動網絡管理局負責移動客戶端應用市場管理工作的處長、副處長各1名。網絡安全協調局負責網絡安全標準起草、組織實施工作的副處長1名。
這與網信辦正緊鑼密鼓地制定標準、管理移動互聯網等工作相匹配。
此外,國際合作局負責外事活動英語口譯、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域相關文件資料英語筆譯工作的處長、副處長各1名,負責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域國際交流、國際聯絡工作的副處長1名。
這也對應了現今中國互聯網構建“中國平臺”和“世界平臺”的要求。法治平臺建立的同時,亦需要開放、交流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