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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1月7日電據韓聯社報道,韓國國會本月6日在相關常任委員會會議中審議了“世越號”沉船事故三項法案(簡稱“世越號三法”),7日舉行又全體會議,正式通過上述法案。
“世越號三法”分別是旨在查明“世越號”沉船事故真相的《世越號特別法》、爲保障國民安全而對政府組織進行改組的《政府組織法》修訂案,以及旨在根除犯罪所得收益隱匿行爲的《俞炳彥法》。
《世越號特別法》的主要內容包括:真相調查委員會的組成、運營方案、特別檢察官任命程序。真相調查委員會將由17名委員組成,其中朝野分別推薦5名,大法院院長推薦2名,大韓律師協會會長推薦2名,遇難者遺屬推薦3名。委員長由遇難者遺屬代表會議推選的常任委員擔任,副委員長兼祕書長由新世界黨推薦的委員擔任。
根據特別檢察官法,特別檢察官候選人推薦委員會將從4名候選人中選出2名候選人推薦給總統,之後由總統任命其中的一人爲特別檢察官。就之前一直爭持不下的特別檢察官候選人推薦問題,朝野商定遺屬不能直接參與推薦過程,但執政黨推薦2名候選人時,需要事先獲得遺屬的同意。
“世越號”沉船事故發生後,朴槿惠政府提出了《政府組織法》修訂案,其主要內容爲,重組國家災難系統、解散海洋警察廳、新設“安全控制塔”——國家安全處。朝野此次決定按照政府方案,新設國務總理直屬機構“國家安全處”,但名稱改爲“國民安全處”。海洋警察廳和消防防災廳將按政府方案分別被收編爲國民安全處下屬的海洋警備安全本部和中央消防本部。
《俞炳彥法》(隱匿犯罪所得收益處罰法)完善了沒收、追繳犯罪所得收益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今後,即使犯罪分子通過遺產繼承、贈與等方式將犯罪所得收益轉入子女等第三者名下,這些收益也將成爲沒收對象。
據瞭解,俞炳彥是“世越號”的實際船主,對沉船事故負有一定責任。在調查沉船事故原因的過程中,檢方查出俞炳彥和子女涉嫌成立離岸公司,多年來從30多家子公司挪用鉅額公款,因此傳喚了涉案人員。但俞炳彥和長子俞某拒受調查,分別逃逸,俞炳彥於7月22日被發現已於6月死亡,俞某則於7月25日被捕並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