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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在中國人的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近日,上海爲8名街頭藝人頒發了一個特別又新鮮的證:上海街頭藝人演出證。
該證由上海市演出行業協會頒發,有效期一個月。首批持證上崗的街頭藝人所涉表演領域包括演奏、雜技、魔術、手工等。針對這項新舉措,上海靜安區的市容綠化局、公安分局、城管、市場監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也組建了專門的組委會,對沒有資質的人員和對違反規定的行爲進行管理。
這是街頭藝人這個職業首度合法化,也是國內首次將街頭藝人納入城市管理的嘗試。
藝人演出證如何拿?
在上海,早在6年前,就一直有要規範街頭藝人持證上崗的討論。
今年這些藝人是如何拿到上崗證的?陸昕一現身說法:
寫信
今年三月份的時候,他給上海市文廣局寫郵件:問街頭藝人計劃的進程,想在上海做街頭藝人。
回覆
今年十月初,陸昕一接到了上海市演出行業協會的面試通知。面試就是表演,然後拍了幾張照片,沒有當場回覆。
培訓
通過了面試,陸昕一又被通知參加了一次街頭藝人職業素養的培訓,終於在10月25日拿着上崗證開始在街頭表演。
四川各地市州
有“個體演員資格證”
上海的街頭藝人可以持證上崗,成都的街頭藝人有沒有這樣的上崗證?昨日,四川省演出協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成都還沒有類似的舉措。“成都市相關機構也論證過讓街頭藝人持證上崗,但是目前還沒有確切的動作。”據該負責人透露,成都市的街頭藝人並不多。“和上海還不一樣,成都的街頭藝人原來有不少,在街角彈吉他,但現在越來越少。”
只不過,省演出協會聯合相關文化單位,在四川省各地市州推行了“個體演員資格證”。“拿到這個資格證的個體演員,才能在公共場合進行演出,不然會被文化稽查單位勒令停止演出。”所提及的公共場合,包括社區、街道的演出資格。“個體演員需要參加考試,節目主持、聲樂、舞蹈、戲劇、曲藝等類別,考試成績要合格才能獲得資格證。”據瞭解,參加資格證考試的個體演員人數衆多,可是從去年到今年,全川不包括成都,只有600~700人左右通過考試拿到資格證。
街頭藝人
以前被趕是常態
現在起碼沒有人趕你了
早上六點起牀跑步、跳繩,回來看書,下午在家做無氧運動,到了晚上練習水晶球或魔術,也動筆寫寫小說。這就是上海首批持證街頭藝人之一、33歲上海小夥陸昕一的一天,他將之形容爲“日復一日都差不多。”偶爾,他也會在微信中分享某次聚會。“我沒有女朋友,不抽菸也不喝酒,依然過着比較清苦的生活。”他告訴記者,做一個藝人一定要忍受和享受孤獨,“很多時候陪伴你的只有水晶球。”他想了想說,“尤其在練習的時候,身邊的任何人都是多餘的。”
你自己看重你掛的這塊牌子和發的那個證嗎?陸昕一回答說:“非常非常,僅次於我的身份證。對於一個街頭藝人,街頭表演不僅是收入的來源,還是人氣的來源,以及被經紀公司發現的可能性,以及獲得更多資訊的來源,所以街頭藝人他的表演,除了收入之外,還有一個就是能夠獲得更多的工作機會。”
不過,因爲“持證”,這段時間陸昕一的日程上多了一條:逢週二、週四和週末下午一點,揹着一大包道具去靜安嘉裏中心廣場表演。他很慶幸自己在“沒有盼頭”的日子裏依然堅持每天健身、保養皮膚和練習表演。“一直以來,我的收入都是不可控的,但我可以控制我的體重、體形和表演水平。”夜幕降臨時,他會在朋友圈截圖路人給他的信息。有人說:“在忙碌和煩躁的時候能見到你的表演,給心裏留下了印象之外更能緩解壓力,哪怕只有一瞬間。”還有人說: “今天本來真的很不高興的,本以爲魔都的‘魔’是魔鬼的‘魔’,現在覺得是magic(魔法)的意思。”“這是我最大的收穫。”陸昕一感慨,作爲城市街頭藝人,哪怕只有掌聲,也不是那麼落寞。
在“持證”之前的日子裏,陸昕一靠接商演生活。一場商演的費用大概是1500元到2000元,但商演機會的來臨畢竟是被動的,有時一週裏接踵而至,有時一個月只有一次。“更關鍵的是,如果我要靜心練習,就沒辦法經常商演。”而相較商演,街頭表演在陸昕一看來就自由得多。2012年,他有一段在馬來西亞做街頭藝人的經歷,“時不時給馬來西亞的警察塞點小費”。但回國後,別說塞小費,他甚至不敢在上海的街道擺上收小費的帽子,只能做一些公益性的街頭表演。“我很理解在交通要道做街頭表演會帶來困擾,所以我尊重這裏的秩序和管理。”他嘆了口氣說,“但只要我能站在那裏,我就能生存。”
持證藝人之一、當了七年街頭藝人的殷凱也不排斥商演,但他坦言,生活中的大部分收入還是來自街頭表演。“現在起碼沒有人趕你了,以前被趕是常態。”殷凱向記者形容自己做街頭藝人的日子“冷暖自知”,一方面生活充滿了不確定因素,尤其是生存壓力。“可我也是自由的,可以掌控我的時間。”和陸昕一相似,他也遇到過令他感動的觀衆。“我被城管、警察都趕過,但也遇到過在一旁靜靜聽我唱歌、還給我錢的警察。”
藝人建議
街頭藝人合法化應該有門檻
有藝可賣
獲得許可持證上街表演的第一個週末,兩天時間,陸昕一在靜安嘉裏中心廣場的表演收入約爲1300元。“很多人會把我那週末的收入乘以15,得出街頭藝人的月收入。”陸昕一苦笑道,“他們不知道,週一到週五每天表演的收入,往往只夠我當天的來回路費和一碗牛肉麪。”
陸昕一告訴記者,街頭藝人的表演受季節性影響很大。“這次持證表演試行期只有一個月,一個月後就是冬天,手會凍到僵硬,怎麼表演水晶球?”除了冬天三個月,夏季的梅雨期、三伏天都是陸昕一表演的低谷期。他曾算過,如果街頭表演是正職,儘管高峯期月收入過萬,但一年下來月平均收入大概只有3000元。 “若要繳稅,是按月收入還是年收入?”陸昕一笑言:“我很願意繳稅,但能不能也有相應的社保和醫保?”在陸昕一的潛意識裏,街頭藝人應儘快納入“合法化”管理,獲得和其他職業一樣的待遇。
就在去年11月,香港油尖旺區議會決議旺角行人專區的街頭藝人表演由原本一週開放7天縮減至只開放週六、日和公衆假期,主要原因是旺角街頭藝人的表演嚴重擾民。那時,香港中文大學2013級新聞學碩士生Amanda Yang及其小組成員曾對香港街頭藝人進行走訪調查。她告訴記者:“香港地區目前對街頭藝人也沒有持證制度,一位花式足球表演者就自我比喻爲‘過街老鼠’,表演時間受限後,很多香港街頭藝人都堅持不下去了。也有議員將那次決議說成‘趕絕年輕人的謀生方式’。”
陸昕一認爲,街頭藝人亟需合法化管理的關鍵,更在於街頭表演水平的參差不齊。“比如中國人常問,街頭藝人和乞討者有什麼區別?拉着不着調的二胡乞討、或在地鐵放音樂假唱算不算賣藝?”陸昕一略激動地說,“我覺得街頭藝人的合法化至少應該有一個門檻———有藝可賣。”沒有管理門檻,街頭藝人的自由開放對陸昕一而言反而是一場噩夢。“如果人人表演都可以算街頭藝人,那麼那些堅持幾年日積月累的藝人怎麼辦?大家還會接受街頭藝人嗎?”
業界解讀
街頭藝人持證上崗
具有破冰意義
中國戲劇家協會副主席、上海市政協委員羅懷臻也告訴記者,在現代城市,管理對於街頭藝術與城市秩序的相融是必需的。“每個人的自由都是以不妨礙他人自由爲前提。”早在2004年,在擔任上海市人大代表時,羅懷臻就以“街頭藝人管理”爲題提交了一份議案。不過,具體的管理規劃並不簡單。據《解放日報》報道,當時上海市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就此召開專題論證會,現場相關單位涉及文化稽查、文化管理、城市管理、市容管理、公安、交通、稅收等多個職能領域。羅懷臻向記者表示:“這需要一個過程,所以這次(八位街頭藝人持證上崗)的試行具有破冰意義。之後的情況,也要看試行的實際效果了。”
“未來的理想狀態是,城市空間中凡是可以藝術表演的地方,都能有真正的街頭藝術。” 《澎湃新聞》
試行週期
試點時間是一個月,位置是上海市靜安區嘉裏中心附近。週一到週五,每天允許兩個藝人表演,週末兩天,8名街頭藝人可以集中獻藝。而之所以選在靜安區,考慮到的是這裏白領較多,對街頭藝術文化的接受程度較高。
上崗要求
8名街頭藝人簽訂了從業承諾書,承諾書裏明確規定了在表演期間,不得轉讓攤位,不得破壞道路秩序,不得噪音擾民等細節問題。“作爲職業街頭藝人要準時準點出現,不能把上崗證借給他人用,不能在表演中進行買賣。”
8名藝人
首批取得上崗證件的8名街頭藝人,還參加了一次街頭藝人職業素養的培訓。這些藝人涉及水晶球表演、小丑氣球、易拉罐製作、拉小提琴、作畫、薩克斯、口技、草編工藝品、彈吉他,非常具有城市街頭藝人氣息。
贊成與反對
歌手西單女孩
我聽到以後特別激動,因爲有很多街頭藝人都有夢想,但就是沒有舞臺,他沒有辦法走出來,能被大家所挖掘、所關注,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像我這麼幸運。最起碼每天不用提心吊膽了。
歌手王旭
往通道里頭一坐,然後開始抽菸,各種聊天,一聽腳步來了,然後給錢就繼續唱,不給錢停了,繼續跟人聊天就這種,很多那種我覺得最起碼是不敬業的,所以出臺這麼一個政策,給他們演出證我覺得可以去約束一下。
歌手劉剛
我覺得這個證是有必要,這樣他也會安心,他也會踏實,他不會爲了每天爲去哪個地方唱歌發愁,你看國外街頭藝人吹哨、手拉小提琴、彈吉他的,都是讓人非常尊重,我相信對於國外來說,那是一種文化,這種我們都瞭解過,但是我覺得現在要是這麼整,對於我們中國來說,也是一種文化。
央視新聞1+1
“持證上崗”
會破壞街頭表演原生態
“持證上崗”除了會破壞街頭表演的原生態外,還會剝奪大部分街頭藝人的表演權利。事實上,街頭藝術本是“草根藝術”,表演水平無所謂高低,陽春白雪也好,下里巴人也罷,只要能讓一個城市更有活力、更具文化氣息,大家都樂觀其成。何況對公民權利而言,“法無明令禁止即可爲”,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每個人都有權在街頭這種公共場所展示才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