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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記者從濱海新區工商局獲悉,新區工商局日前查獲了75噸假冒出口鈣鹽。
據瞭解,新區工商局日前接到山西交城紅星化工有限公司舉報,稱在天津港某貨場內存放涉嫌侵犯其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化工商品。根據舉報,工商部門立即組織執法人員對舉報場所現場檢查,發現標稱“GEM”及圖形商標的硝酸鈣(鈣鹽)75噸,經商標權利人鑑定,均爲假冒侵權商品。經進一步調查,涉案的假冒鈣鹽實際生產企業爲山西凱翕克化工有限公司,在未經商標權利人許可下,委託溫州華利集團有限公司製作大量標稱“GEM”及圖形商標的外包裝並擅自使用,該批鈣鹽計劃經由天津港出口,銷往馬來西亞。當事人的行爲違反《商標法》相關規定,構成了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爲,工商部門依法對當事人給予了罰款103518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沒收全部侵權鈣鹽,共計75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