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市稅務部門獲悉,市地方稅務局與市國土房管局日前聯合下發了關於明確土地契稅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依據規定,納稅人簽訂土地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當天起的10日內,應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劉英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