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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網絡第三方平臺若未盡到相關義務,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消費者通過網絡第三方平臺購買化妝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生產經營者要求賠償。第三方平臺不能提供生產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由第三方平臺賠償。賠償後,有權向生產經營者追償。
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獲悉,《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日前公開徵求意見,其中消費者如通過第三方網絡平臺買到假冒僞劣化妝品可找網絡方要求賠償成爲其中一大亮點。
根據《條例》規定,“網絡化妝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化妝品生產經營者實行實名登記,並對入網的化妝品生產經營者承擔管理責任。網絡化妝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發現入網化妝品生產經營者有違反本條例規定行爲的,應當及時制止,並立即報告相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嚴重違法行爲的,應當立即停止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若未盡到相關義務,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消費者通過網絡化妝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購買化妝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入網化妝品生產經營者要求賠償。網絡化妝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網化妝品生產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由網絡化妝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賠償。賠償後,有權向入網化妝品生產經營者追償。
對此,一家香港化妝品代購店的客服人員表示:“今年淘寶‘全球購’已經清理了很多假貨賣家,新《條例》的出臺,對消費者來說多了一層保障。”她認爲,一套化妝品貴的也才上千元,如果賣假貨要被處罰數萬元,對於賣家來說風險太大,因此《條例》只要確實落實,應該會起到不錯的效果。然而做韓國化妝品代購的“小丫”卻表示懷疑:“網購化妝品想完全沒有假貨,恐怕很難。”
此外,《條例》還規定,化妝品標籤禁止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療作用,以及有誇大功能、虛假宣傳、貶低同類產品或者容易給消費者造成誤解或者混淆等內容;化妝品的功效宣稱應當有充分的實驗或者評價數據支持;使用化妝品新原料生產化妝品,應當報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准,審查批准的化妝品新原料設立4年觀察期等。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分析師姚建芳表示,《條例》一旦實施,對電商會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也將是消費者的福音,“至少網購的化妝品是在監管之下的,而且電商平臺承擔連帶責任,這會使電商和賣家在進貨渠道等方面有更嚴格規範的審查,產品質量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