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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菜市場”扣錢還是蠻拼的
天津網訊每日新報記者郝穎位於紅橋區水木天成附近一處菜市場,被商戶們稱爲“史上最奇葩的菜市場”。在這裏,不管是賣菜的,還是賣衣服的,每天一律七點準時出攤,比單位打卡上班還準時,否則小心被罰款,一罰可就是好幾百元。
商戶一週被罰近千元
“我都被罰三次了,每次200元。都是小本經營,實在經不起這麼罰啊!”日前,一名商戶打來熱線電話,說是在這個菜市場租了個攤位,卻被要求早上七點出攤、晚上六點半收攤,遲到早退都會被罰錢,並直接從保證金里扣除,再不夠就開始扣攤位租金。昨天上午,記者來到這裏,菜市場裏很寬敞,分爲果蔬、熟食、生鮮、日用等多個區域,數百個攤位絕大部分都在正常營業。從入口公告欄上張貼的通知可以得知,目前因爲部分商戶不按規定時間營業,給菜市場造成了負面影響,營業時間故調整爲上午7:00-12:00,下午15:00-18:30。而這一點,記者也從商戶嘴裏得到了證實,據瞭解,該菜市場今年8月初正式營業,一開始五六點鐘就開門,因爲很多商戶總是遲到,這才調整了營業時間。
不過,這些商戶之所以遲到似乎也因多有不便之處。“不管你賣什麼,都得六七點過來開門納客,”一家賣衣服的商戶抱怨道,問題是一大早都是來買菜的,這個時間段根本就沒賣出去過一件衣服,更無奈的是來晚了就得被罰錢。記者也隨機詢問了其他一些商戶,幾乎都因爲遲到、早退、曠工捱過罰。甚至一位商戶已被罰了八千餘元,她在楊柳青租房子住,上一週單雙號限行來回實在不方便,只好騎電動車過來,卻因爲好幾回晚到了一兩個小時,那一週就被罰了近千元。而每一次被罰款,這位商戶都會收到市場管理人員發來的短信,她也向記者提供了相關短信內容:商戶***,由於您11月9日未出攤,保證金剩餘0元,因此我們將根據規定從您租金中扣除400元,請及時補交租金及保證金,特此通知。她無奈地告訴記者,開業短短3個月,自己一開始共交給市場管理方近18000元,包括一年的租金、保證金和水電費等,現已被扣得只還剩一萬出頭。
菜市場罰款約束實屬無奈
隨後,記者來到了菜市場管理辦公室,對於動不動就扣錢的管理方法,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在菜市場攤位租賃合同中有明確規定。翻看合同後,記者也發現的確詳細規定了開業經營期間,租戶需嚴格按照市場規定執行,按時出攤、收攤,如遇特殊情況需及時告知市場,並提供相關證明;若在非特殊情況下未出攤,則每天扣除保證金的20%;超過10天,則視爲放棄現有攤位承租權,市場管理服務費及保證金不退,市場有權繼續出租給他人。
“這個菜市場剛開業3個多月,要是商戶們兩天打魚三天曬網,久而久之老百姓誰還願意來。”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用罰款的方式約束商戶也是無奈之舉。不過,他也坦言這個方法並不適於所有商戶,但爲了方便統一管理,暫不會給誰開小竈。
專家硬性管理過於死板
對此,雲傑律師事務所律師鍾秀峯表示,如果是市場管理方強迫租戶履行相關規定,便涉嫌違反租賃合同相關法律法規中的公平原則,雙方可以相互協調撤銷。但如果市場管理方在租賃合同中明文規定,也就是這份合同多了一些附加條件,租戶認可後簽訂便需履行其中的規定。鐘律師還告訴記者,單從合同內容上來看,也不涉及霸王條款,或者有違勞動法的內容。
只是如此硬性規定似乎過於死板,天津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副研究員李寶芳則認爲,菜市場管理方的初衷是好的,也是爲衆商戶招攬顧客,不過方式方法有待商榷。在李寶芳看來,罰款只能增加商戶對菜市場管理方的誤會,甚至產生逆反心理,長此以往反倒對菜市場影響不好。她建議,市場管理方作爲服務方,可以換位思考一下,人性化的服務想必商戶們自然都會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