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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落下帷幕,全會提出的“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回聲猶言在耳。“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正在成爲基層的生動實踐。
國家法律貫徹執行得如何,民主法制建設進展得怎樣,基層是“晴雨表”。早在2012年,爲加速推進“富民強區,構建和諧東麗”的進程,東麗區在全區範圍內推行了村居法律顧問制度,當初制定的三年內實現村(居)法律顧問全覆蓋的工作目標如今已經完成。
律師進村居解決了什麼問題?百姓反響如何?爲農村發展帶來了哪些變化?連日來記者進行了採訪。
大事小情律師參與全程把關
“多虧了張律師,到了村裏就爲我們解決了兩個大難題,爲我們挽回了2600多萬元的損失,村裏的大事小情有張律師全程把關,心裏踏實多了。”東麗區貫莊村村黨支部書記陳文信見到記者開門見山。
他所說的張律師名叫張運桐,天津鼎名律師事務所律師,2012年,擁有30餘年執業經驗的張運桐來到貫莊村成爲該村的法律顧問。與他同時下村的,還有區裏9個律師事務所的63名律師。現在,全區實現了村(居)法律顧問全覆蓋。
張運桐剛到貫莊時,陳文信正在爲兩樁官司發愁。當時,村裏有兩塊地,分別出租給了兩家公司,合同期還沒到,就面臨着政府徵地。“承租方一張嘴就要我們賠償1000多萬,兩個公司加起來就是2600萬,人家說我們違約,可政府徵地我們也沒辦法啊。”雙方談不下去,最終鬧到了法院,陳文信一臉焦急,“張律師,您有什麼辦法嗎?”
張運桐詳細瞭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又仔細研究了合同條款,不辭辛苦找到十幾項有力證據,終於在一大堆“亂麻”裏捋出頭緒。“老陳,你放心!你們的這兩塊地早就是政府爲重點項目徵佔的土地,不允許新建永久性建築物,他們又建廠房,又弄水泥地面,這損失只能他們自己承擔。”聽張運桐這麼一說,陳文信心裏有底了,“而且你們合同上也有一條,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城市規劃佔地,雙方造成的損失互不賠償。”
法院判決的結果,果然證實了張運桐所說。
村民們感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從此以後,貫莊村凡是招商、談判、籤合同,都會帶上律師出行,村裏每月的賬目都會請律師過目,就連平日裏鄰里糾紛、矛盾,大家都會第一時間想到找律師。
村居治理從“管”治變爲“法”治
貫莊村遭遇的官司,在農村很多地區並不少見。隨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農村中有關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經濟合同等方面的糾紛不斷增多,而一些村幹部往往對涉法糾紛“把不準脈”,使得原本並不複雜的問題,因“用藥不當”而激化了矛盾。
一位長年紮根基層的法律工作者告訴記者,長期以來,對於農村基層組織的管理、規範,更多的是依照“六步工作法”,但這只是在“程序”上進行把關,對村級組織行爲進行“法律規範”的文件幾乎是空白。
比如說,就拿目前農村最普遍的承包來說。有的村集體在對外發包魚池或者耕地的過程中,個別村幹部爲了一己私利,以明顯低於市場價的價格包給自家親戚,使集體利益蒙受損失。從表面看,村內民主程序順利走完,該蓋的章、該籤的字也都齊備,似乎沒什麼問題,但是從法律角度來看,這樣的發包明顯違反了公平的原則,無形中爲村居很多矛盾、糾紛的發生埋下了隱患。
天津越然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劉通在工作中發現,在經濟活動中,不少村集體訂立的合同都不太規範,要麼是合同不翔實、要麼是不具有可操作性,加上一些村幹部的法律意識薄弱、法律知識匱乏,使得基層不穩定、不和諧的風險大大增加。
如何實現基層善治?東麗區司法局局長袁茂霞對此有着很深的思考,她認爲,村居治理法治化是目前的弱項,尤其需要強化。“在新形勢下,以法律爲代表的現代契約精神,急需融入傳統的以血緣、宗族爲紐帶的村居治理模式中,使之有效維持、促進村居穩定發展。村居治理要從過去的‘管’治轉變爲‘法’治。”
職責制度化拓展服務廣度和深度
2012年,東麗區“法律顧問進村居”工程全面啓動。2013、2014年被列入東麗區政府承諾的“民心工程”項目。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對法律顧問深入村(居)開展法律諮詢、講座、爲村(居)進行合同把關等給與經費補貼,經濟困難的村(居),聘請法律顧問費用由所在街道負擔,最大限度地調動了廣大村(居)法律顧問的工作積極性。
法律顧問進村都做些什麼?爲進一步優化基層法律服務格局,充分發揮法律顧問的作用,拓展服務的廣度和深度,東麗區將律師的工作職責制度化,共分成5個方面,即爲村居經濟發展、基層穩定、民主法制建設、百姓維權以及黨委政府科學決策提供法律服務。具體來說,如:幫助起草、審覈重大合同,參與項目談判,化解羣體性、複雜性、易激化的矛盾糾紛,推動村(居)依法管理,調查瞭解民情民意,掌握羣衆心聲,及時反映影響基層社會穩定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發現和總結“三改一化”進程中,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的好經驗、好做法,爲黨委、政府依法科學決策提供依據等。
天津擇鑫律師事務所律師郭賽說:“律師進村居,使我們有了發揮作用的空間和參與社會治理的機會,讓我們真正在履行社會責任上有了很好的平臺。”
通過三年的不斷完善,東麗區已在全區建立起區、街、村三級法律顧問服務體系。2012年以來,新引進律師事務所4家,律師31名,共組織法律顧問深入全區各街道村(居)開展法律知識講座近400場次,提供現場法律諮詢千餘件,發放宣傳材料2萬餘份。
律師進村讓法律意識深入人心
“以前,有些人信‘訪’不信‘法’,現在隨着法治東麗建設的不斷深入,老百姓開始逐漸習慣有麻煩先找法律顧問。”談起東麗區近年來出現的新常態,基層司法所的幹警們頗爲感慨,“法律顧問進村入戶,懂法、信法、用法、守法的羣衆越來越多。”
東麗區推行村居法律顧問制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區長劉克強認爲,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最重要的是做兩項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相應的法治體系,這是硬件,另一任務則是解決人的思想意識形態問題。而律師進村開展法律服務恰恰是讓人的思想意識這一軟件不再成爲軟肋。
“我這人直腸子,脾氣急,有點矛盾糾紛動不動就‘我揍你’,通過律師普法,現在知道了,要是再遇到問題,我會說‘我告你’。”東大橋一位小夥子在採訪中對記者實話實說。
很多村居幹部也頗有收穫。“不瞞你說,我一直認爲自己是個‘官兒’,村官嘛,在村裏是‘掌權’的,自己當了多半輩子村幹部,有很強的執政慾望,但是卻沒有執政方法。”一位年屆六旬的老村官說出了自己的感受,“通過跟律師的接觸,越來越感覺到,什麼硬權力都不管用,要讓老百姓滿意,首先村幹部的一舉一動要納入法治的軌道,小到家長裏短,大到土地、房屋、經濟糾紛,都由法律顧問依法化解。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們村‘小事不出村、大事不上交、全村無上訪’的目標一定會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