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李家宇見習記者馬曉冬)記者昨日從市建委獲悉,《天津市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於近日發佈並實施。根據該《預案》,建設工程突發事件發生後,施工單位必須在1小時內向事發地區縣人民政府電話報告,由事件所在總包企業、區縣人民政府進行先期處置,此後相關部門依據響應等級和應急處置需要採取相應的資源調動和處置措施,明確各方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