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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記者從成都市成華區檢察院獲悉,近日,該院以開設賭場罪將利用網絡賭球的張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從2012年到2014年,涉及該案流水金額高達16.8億元。
經過公安機關偵查查明,自2012年起,張某在成都經營了兩個賭博網站,一家是他代理的某境外賭博網站,另一家是他自己組建的賭博網站。張某此前就因開設賭場罪獲刑,當時正在緩刑期間。
張某安排趙某在境外根據賽事情況發展,和參考其他博彩公司賠率,爲賭博網站更新賠率;安排馬某搭建非法的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賭資結算;安排胡某、白某成立數個“皮包公司”,爲賭博網站進行賭資結算和轉賬業務。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通過註冊和充值後,賭客就可以參與到網站中足球、籃球、排球等各種體育比賽賭博中去。該網站的賭博項目非常豐富,以足球爲例,除了賭勝負、比分,還可以賭多少個角球、紅黃牌、射門等項目。每一筆賭資,張某等人都會從中提取5%至15%的手續費。
2013年初,某銀行發現其中一家“皮包公司”名下的銀行賬戶資金流動異常,後經公安機關偵查,兩個賭博網站浮出水面。
據悉,警方通過調查該賭球網站的客戶註冊信息,排查出成都男子寧某通過該網站賭球,且投注金額較大,一年時間前後輸掉20餘萬元。寧某因參與賭博賭資較大,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被處以行政拘留14天。 (郝爽記者王玉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