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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按照《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無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證、客運出租汽車車輛運營證從事客運出租汽車業務的,由市客管辦責令停止經營,暫扣車輛,沒收違法所得,並按每輛車處以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最近,本市打車市場上,若干款專車軟件漸火,但隨之而來的問題也不斷顯現,記者昨日從市客管辦瞭解到,已經有乘客對“滴滴打車”軟件提供的專車服務租價問題提出異議和投訴。根據市客管部門的迴應,利用手機軟件提供“專車”或“商務租車”服務的私家車,均被定性爲“黑車”,這些“經營者”將按相關規定被暫扣車輛,並被處以最高3萬元罰款。
上週五,乘客王先生像往常一樣使用“滴滴打車”軟件預約車輛,沒想到,來接他的不是出租車,而是一輛寶馬3系的私家車,更令他納悶的是,車費比平時的30多元要高出一倍,從民權門到小白樓,司機竟要60多元。
根據市客管辦相關負責人介紹,最近,多款打車軟件都推出專車服務,但納入專車服務平臺的運營者不是正式的出租司機,而是沒有取得“兩證”的私家車主。他們沒有由天津市客運管理辦公室核發的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證和客運出租汽車車輛運營證,被視同非法運營,也就是俗稱的“黑車”。同時,這些專車不僅收費違反了本市現行的出租車租價標準,且專車司機未經過行業資質培訓,影響了出租車市場正常運營秩序。
按照《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無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證、客運出租汽車車輛運營證從事客運出租汽車業務的,由市客管辦責令停止經營,暫扣車輛,沒收違法所得,並按每輛車處以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市客管辦相關負責人提示,“黑車”一般無法出具出租汽車專用機打發票,爲確保自身合法權益,乘客下車時一定要當場向司機索要出租汽車專用機打發票,如果對方無法出具,根據《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乘客可拒付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