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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在南開區註冊的某廣告公司因對外開具“大頭小尾”發票,被市地稅局第一稽查局查處,追繳偷逃稅款並處於罰款105萬元。根據《稅收徵管法》規定,納稅人開具“大頭小尾”發票,隱匿經營收入,造成不繳或少繳稅款的,屬於偷稅行爲。
市地稅局第一稽查局在對某銀行的稅務檢查中發現,這家銀行收取的某廣告公司開具的發票聯金額爲168.37萬元,而這家廣告公司上報稅務機關收入金額僅爲1.4萬元,與開票金額存在百餘倍差距,稅務機關即刻對該廣告公司開展檢查。這家廣告公司爲躲避稅務處罰,相關人員編造事實,提供虛假線索。爲此,稅務稽查人員選取與這家廣告公司有票據往來的金融保險、投資企業和中介機構等單位,對發票填寫、合同簽定、資金支付及實際開票金額進行覈實,查證出該廣告公司真實經營狀況。近兩年來,該廣告公司涉案發票共計59張,記賬聯金額合計1.88萬元,發票聯金額合計216.83萬元,少計經營收入214.95萬元,稅務機關依法對該廣告公司追繳所偷逃稅款,並進行了罰款。
據介紹,“大頭小尾”發票,是出具發票方所開具的發票聯數額大,而存根聯數額小的一種違法行爲。目前,一些廣告公司發票使用混亂,記入收入入賬聯金額僅爲實際開票金額的1%左右,偷稅數額巨大。稅務人員指出,公民和單位在經濟活動中要依法索取與支付金額相符的票據,對取得的發票進行真僞甄別,依法抵制“大頭小尾”發票,依法舉報涉稅違法行爲,共同維護國家的稅收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