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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銷售管理,市國土房管局近日下發《關於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銷售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據介紹,新規從本月起施行,其中明確要求,嚴格審核購買人資格,姓名不一致不得購買。
根據新規,限價商品住房通過商品房銷售管理系統實行網上銷售,並簽訂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買賣合同。買賣合同中的購買人應與其持有的《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購買資格證明》記載的准予購買人一致。在簽訂買賣合同前,銷售單位應當通過市國土房管局相關信息系統,查驗購買人限價商品住房購買資格,對購買人與證載姓名不一致的,不得向其出售;對涉嫌偽造相關證明或通過其他不法手段騙取購買資格的,應主動取證,及時上報並配合管理部門查處。(記者雷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