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網訊每日新報記者王月爲加強羣衆防空組織管理,保障城市功能正常運轉,本月起,《天津市羣衆防空組織管理規定》正式施行。羣衆防空組織平時將按照城區人口1‰到3‰的比例組建,戰時按留城人員4%的比例擴編。
按照《規定》要求,羣衆防空組織平時組建搶險搶修、醫療救護、消防、治安、防化、通信、運輸七種隊伍。根據需要可組建僞裝防護、引偏誘爆、信息防護、心理防護等專業隊伍。原則上按市、區縣、街道鄉鎮三級組建。平時只組建市和區縣兩級,街道鄉鎮羣衆防空組織戰時根據需要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