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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進一步提高海港口岸現場問題處理能力,近日,東港邊檢站執勤一隊分批組織民警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簡稱《新法》)專項培訓。
隊領導針對本隊執勤執法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將《新法》中的條例進行重點解讀。首先針對外國船舶出境入境的監護巡查問題,重新梳理了民警在接送出入境船舶和碼頭巡查的方式方法,對碼頭執勤中涉及到的當場盤問、繼續盤問、拘留審查、限制活動範圍等調查手段,重點強調了實施程序及注意事項。然後是海港口岸的行政處罰問題,解讀未辦理登輪證件上下外國船舶、擾亂口岸限定區域管理秩序、船舶違規搭靠外輪等違法違規行爲的處罰措施及標準。最後在行政處罰中關於“情節嚴重”的裁量標準,結合實例進行了詳細闡述,解答了對不同程度下的違規行爲的處罰辦法。
王剛隊長強調,培訓結束後,民警要結合實際工作對培訓內容開展進一步的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