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孫祥存的做法更多是在遵從一種內心“不欠良心債”的道德自律。這種“信義”行爲與社會上一些動輒“跑路”甚至有錢不還的“老賴”們形成了鮮明對比。
大兒子爲建麪粉加工作坊借了18萬元外債,不料酒後騎摩托車意外身亡。12年來,濟寧鄒城人孫祥存做礦工、打短工,省吃儉用替亡子還債,聲稱:“再苦也得講誠信,只要有口氣在,就得和老伴兒把債還清”。
“父債子還”“子債父償”其實只是一種民間的傳統說法,法律上並沒有這種概念。現實中,“子債父還”即使存在也是和繼承權等相關聯的,比如,父母繼承了子女的遺產,在繼承的財產額度範圍內優先償還債務。以此來看,孫祥存並沒有爲兒子還清18萬元欠債的義務,他的做法更多的是在遵從一種內心“不欠良心債”的道德自律。一位年過六十的老人,爲了償還兒子欠下的債,不惜拼了“老骨頭”遠到內蒙古做礦工,孫祥存這種“信義”行爲與社會上一些動輒“跑路”甚至有錢不還的“老賴”們形成了鮮明對比。
其實像孫祥存這樣“不欠良心債”的人在我們身邊並不少見,比如本報曾經報道過的“不欠鄉親一分錢”的道德模範郭慶剛、10年忙碌還債的臨清退休教師薛慶銀、替夫還債近百萬的膠州村婦姜恩蘭等。和孫祥存一樣,他們中很多人可能並不瞭解相關的“債務人”“債權人”等法律概念,但是在困難面前都作出了相同的選擇。“不還上錢,睡不着覺,心裏不踏實”說出了他們多年如一日辛苦還債的內心想法。“做人得誠信”、“欠債還錢”,在他們眼裏看得比什麼都重要。正是這種樸素的誠信觀念在他們身上起了作用,化爲行動。
人雖死,賬不爛,“孫祥存們”的做法是令人欽佩的。然而現實生活中,我們卻看到了社會上的另外一種怪現象,很多人欠債後,第一時間想到的不是還錢,而是“跑路”,躲起來。由於誠信意識的缺乏,爲債務糾紛而鬧上法庭的事件這兩年更是頻頻發生。有報道稱,因信用缺失經濟秩序混亂造成的無效成本,造成國家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每年高達5000億元。可以說,失信行爲不僅傷害了經濟秩序,也擊穿了社會的道德底線,危害着整個社會的文明建設。
很多包括國家公務人員在內的“老賴”被法院曝光後,不以爲恥,仍然賴賬不還。說明道德約束對這些人已經不起作用,在社會流動性日益加劇的今天,如何讓每個人都誠信待人、“不跑路”,已不能僅靠道德自律。
時代變化了,誠信的美德不能丟。在當前社會誠信普遍缺失、人與人互不信任氛圍瀰漫的情形下,社會需要有更多的“孫祥存”,在呼喚道德自律的同時,用法律的力量加強社會誠信體系的建設已經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