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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1月25日電(記者徐雋)25日晚10時,北京法院京牌小客車司法處置程序競價環節結束。首期11輛被處置的車輛在4000多名競買人的競價下,均以車輛評估價150%的最高限價成交。
根據規定,最終的買受人爲在限價範圍內出價最高者。多人報出最高限價時,司法處置網絡平臺將根據統一設定的條件,自動確定最終買受人。統一設定的條件爲參與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累計搖號次數最多的競買人成爲最終買受人;多名競買人累計搖號次數相同,則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註冊時間最早的競買人爲最終買受人。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規則成功競買後,買受人根據要求履行完交齊成交價款等相關程序,可持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和指標管理機構共同出具的《北京市司法處置小客車轉移登記確認通知書》,在有效期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轉移登記手續。“買受人不必再參加北京市的小客車搖號,但車輛原號牌號碼不再保留,須重新申請。”
這位負責人提醒:“只有當車輛檢驗合格後才能過戶,其中不排除車輛需要維修、依法處置違章等情形。”記者看到,這11輛車多有違章記錄或損壞。其中一輛違章49起,罰分45分,罰款7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