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被告人李某因爲其他毒犯帶路而被抓獲,民警在其住處又繳獲一批毒品。日前,河東區人民檢察院針對這起非法持有毒品案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李某判處刑罰。
2014年7月的一天早上,李某因爲另一名運輸、販賣毒品的嫌疑人帶路,出現在本市北辰區的一個小區附近。公安機關在抓獲其同伴時發現李某形跡可疑,遂上前盤問,隨後李某主動交代了家中藏毒的事實。根據李某交代的情況,公安機關來到本市東麗區李某的家中,在桌上查獲白色晶體1袋,從牀單下查獲白色晶體8袋、白色粉末5袋,從衣櫃裏查獲白色晶體5袋、紅色片劑16片、紅色粉末3袋。經市公安局毒品檢驗鑑定中心鑑定,涉案毒品近150克,均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李某無視國家法紀,違反國家毒品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毒品,其行爲已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應予懲處。但其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依法可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