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經查,張秀萍在擔任山西省紀委副祕書長、監察綜合室主任、常委,晉中市委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且數額巨大,情節嚴重;收受禮金;與他人通姦。
其上述行爲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秀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