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網訊:前幾天,市民張先生在百腦匯以3400元的價格購買一臺電腦。“在取貨過程中,一位自稱技術人員的人說,電腦只能安裝賣家提供的軟件,如想安裝其他軟件要另行付款。”張先生說,“我很生氣,與對方交涉要求退貨,但遭到拒絕,經過協商,賣家表示能爲我更換其他電腦。當時天色已晚,我家裏還有事,只得拿了更換後的電腦離開。”次日,張先生上網查詢發現,賣家爲其更換的電腦性能比最初購買的那臺差很多,價格也要低一些,於是他再次要求退換,但被賣家拒絕。
天津擊水律師事務所律師盧彥民認爲,如果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屬實,商家所賣電腦只能安裝指定軟件的行爲屬強制消費,消費者有權要求退貨,如數返還貨款,如果因此造成損失,還可要求商家賠償損失。消費者如果遇到這種情況,應注意固定證據,比如在與商家的交涉過程中錄音等,以便維權。記者高立紅實習生高亞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