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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廚房、陽臺改成居住空間、一間房分割多個單間,這種帶來嚴重安全隱患的出租房現象將得到治理。日前,市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市國土房管局、市公安局、市綜合執法局等多部門聯合發文明確住房最小出租單位和人均租住面積最低標準,並從即日起對全市的出租房進行綜合治理。
違法違規行爲
-將原始設計爲居住空間的房間分割搭建若干小間出租;
-將原始設計爲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等非居住空間,出租供人居住;
-出租房間的人均租住使用面積低於5平方米;
-利用出租房屋以日租房、小時房等名義招攬住宿,變相開辦旅館的;
-將違法建築出租的。
出租人
-應對出租房屋的安全負責,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不得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
承租人
-不得擅自改變承租房屋的規劃設計用途。
-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房地產中介
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經紀人員不得爲違反規定出租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對違反規定提供經紀服務的,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門依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查處,並與市場和質量監管、地稅等相關管理部門信息共享。
記者調查
本市羣租亂象屢見不鮮
記者通過二手房網站及部分中介公司瞭解到,出租房人均租住面積過小、分割出租、修改原始設計等現象屢見不鮮。位於和平區的佳怡公寓,由於緊鄰南大、天大,吸引了許多大學生。記者聯繫了出租人,正在招租的是一間十四五平方米的房間,可以住8個大學生。由於空間狹小,每人僅有一個牀鋪和一張學生桌,一個人所佔空間算下來竟約合不到兩平方米。由於每月租金在350元左右,學生普遍能接受。記者打電話給南開的紅磡花園小區內的一位出租房主,他介紹他手裏現有一套房,房內經過修改分割後,整個房屋空間被分割成了8個小單間,單間與單間之間用石膏板做簡單的隔斷,每個單間面積約五六平方米。類似的情況還出現在了紅橋區的北開花園,河北區的北斗星城小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