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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絡上一封“大理照光寺寺僧公開致歉書”引發網友熱議。“致歉書”稱因申請修消防通道未果,此前在網上留言求助,給有關部門帶來許多麻煩,故而致歉。這引發衆多網友關注。
追溯“發帖致歉”緣由,新浪微博賬號“大理照光寺”日前在長微博中稱“大理照光寺寺僧自申請欲接通一公里森林防火通道以來,時日已達三年有餘,至今雖仍未接通,然卻給相關部門帶來了許多麻煩和不良影響,故而公開致歉”,並表示此帖是“照光寺常住僧與過客僧之共同致歉書”。“致歉書”還稱,“照光寺僧人不該太聽話,幾年前寺僧申請修路之時,相關政府領導讓過兩年再說,從而延誤至今才又再次申請。”
記者從大理市蒼山保護管理局瞭解到,照光寺位於大理蒼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世界地質公園內,相傳始建於宋代,原有建築不存,現有建築爲1994年由當地信教羣衆自發籌建,現照光寺居住有僧、尼、居士共3人。而根據相關條例和辦法規定,照光寺實際上並不具備依法登記開放的條件。
“大理照光寺”稱,寺僧在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申請無果後,情急之下只好自行請來挖機,在無森林植被破壞的前提下作業,但又被有關部門叫停。而同山的另一所寺廟在無任何批准手續的情況下,便把路修好了。“在四處求助審批無望的情況下,纔在網上將所有事情據實陳述的。”
在其25日更新的一篇長微博中,“大理照光寺”說,經多次在網上發帖後,相關部門近期前來“走訪”“調查”,“但對寺廟實際困難和修路之事至多稍微提下他們會去協調,然後就進入他們來寺廟真正的目的和主題,或讓刪文章,或說不該在網上寫那些文章。”
記者從大理市灣橋鎮政府瞭解到,照光寺此前確實因爲修路問題反映過訴求,而向鎮政府提交簡單的書面申請實際上是在今年10月8日。灣橋鎮政府一位工作人員同時向記者透露,照光寺僧人於當日先後向大理市灣橋鎮政府、大理市蒼山保護管理局遞交了《照光寺關於拓寬原小路的申請》,相關職能部門向其告知了修路的報批程序和需要提供的可研、道路設計等相關材料,並告知未經批准不得施工。10月17日,灣橋鎮政府和市蒼山保護管理局還對照光寺申請修路事項進行了實地踏勘。
“蒼山保護範圍內有明確的生態環境保護要求,依據有關規定,向寺廟反饋了報批的要求、流程和還需要補充的報批材料,但此後寺廟方面一直未再提交申請,在10月18日私自組織大型機械開挖道路。”該工作人員說,灣橋鎮政府和市蒼山保護管理局當天對其行爲進行了制止,並就相關法律法規作了解釋說明。
據介紹,照光寺僧人於10月21日再次到灣橋鎮政府、市蒼山保護管理局反映修路一事時,申請理由則變爲要“接通一公里森林防火通道”。對此,大理市蒼山保護管理局告訴記者,根據有關條例規定,已向僧人解釋說明修建防火通道的申報主體是林權所有者或經營者。
據瞭解,在依法對照光寺“未經相關部門審批同意,擅自施工新修照光寺入寺道路”的違法行爲發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爲通知書》後,案件已移送大理市森林公安局查處。目前正在依法調查中。
雲南大學社會學教授金子強認爲,政府作爲服務部門,對一些合理訴求應當予以足夠重視。“可不可以修?要走什麼流程?如何修?有關部門都應當要有服務者的意識,積極作爲。”
“在網絡信息社會,訴求的表達已有多種渠道,積極表達個人意願也並不爲過,但其根本應建立在以客觀事實爲依據的前提下。”金子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