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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1月28日電(記者李麗輝)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爲促進養老和健康服務業發展,自2015年1月1日起,對非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建設全額免徵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建設減半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
上述免徵或減半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包括:國土資源部門收取的土地復墾費、土地閒置費、耕地開墾費、土地登記費;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收取的房屋登記費、白蟻防治費;人防部門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批准設立的涉及養老和醫療機構建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價格主管部門要公佈減免收費項目,對養老機構提供養老服務也應適當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同時對本地區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全面清理,堅決取消違規設立的各類收費。
《人民日報》( 2014年11月29日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