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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相隔萬里,而是我和你在一起,你卻在玩手機。”這個段子如果放在開車時,就不那麼好玩了。昨日是全國交通安全日,等紅燈時刷微博、刷微信,的哥駕車時用打車軟件“搶單”……隨着各種手機應用App走進人們的生活,邊看手機邊開車導致的安全隱患備受關注。對此交警提醒,開車玩手機可能比“酒駕”還危險!記者張清通訊員焦軒文並攝
案例
的哥爲“搶單”追尾撞上奧迪
家住紅橋區的韓先生新買了一輛奧迪車,可是開了沒幾個月,就發生了追尾事故。
“雖然現在車修好了,但提起來,還是很生氣。”韓先生說,“追”他車的是一輛出租車,當時,他正在路口等紅燈,突然聽到“砰”的一聲,後來才意識到自己被追尾了,“後來交警勘查現場,我才知道對方是因爲一邊開車一邊看手機‘搶單’造成事故的。”
採訪中發現,隨着打車軟件的流行,現在有不少出租司機同時用兩個甚至3個手機“搶單”。
“的哥不停關注軟件上的叫車信息,一邊開車一邊‘搶單’,不危險纔怪呢。”市民王先生說,他打車時多次遇到這種情況,一些的哥爲了能多搶到訂單,往往還沒把車上乘客送到目的地,就已經忙活着搶下一個訂單了。
“‘搶單’時,的哥必須要點擊手機屏幕,有時候爲了確認乘客地點,還一邊開車一邊給乘客打電話,讓人看着提心吊膽。”王先生說。
執法
查處開車打電話用“鷹眼”記錄
昨日,記者在南樓五岔路口、新開路華龍道路口、南京路營口道交口等地觀察發現,開車時撥打手機的駕駛人大有人在。僅以南樓五岔路口爲例,在大約30分鐘的時間內,記者就發現了8名邊講電話邊開車的駕駛人。
“其實,多數駕駛人都知道開車時不能接打電話,一些駕駛人總是在看到交警後,才收起電話。”交警營口道大隊警長張健告訴記者,在查處駕車接打手機違法時,爲了有效固定證據,交警都會開啓佩戴在胸前的“鷹眼”,也就是警用執法記錄儀,“在路段上巡查的交警發現駕駛人的違法行爲後,就開始全程攝錄,然後用電臺通知路口的交警進行攔截。”
張健坦言,違法者在被查處時總有各種理由,要麼是有急事,要麼是家裏有病人……“無論什麼理由,違法了就要接受處罰,駕駛人有異議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根據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駕駛時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行爲的,一次記2分、罰款100元。
實驗
開車玩手機反應速度慢三成
“司機開車玩手機可能比酒駕和毒駕還危險。”一線交警告訴記者,實驗發現,司機開車發短信時,反應速度比正常情況下慢35%;而酒駕和吸食大麻後的反應速度,則分別慢12%和21%。
從拿起手機劃開密碼鎖,到瀏覽一條新信息,眼睛至少要在手機屏幕上定格2秒左右。如果車輛以時速40公里行駛,1秒鐘就要跑11.1米,從低頭再到擡頭,最快也要2秒,當發現前方有情況時,司機的反應時間是0.02秒,照此計算下來,車輛又要行駛出20多米,這個距離在駕駛中是很可怕的。而完全瀏覽一條信息大約需要10秒,這神遊的10秒鐘會讓司機在接下來約110米的距離中處於極度危險的駕車環境中。
交警表示,從固定證據的角度看,對於駕駛人刷微信或微博這種玩手機行爲的認定難度比較大,不過,如果因爲玩手機導致注意力不集中引發事故,交管部門會將此情節寫入筆錄,有關部門會據此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網友聲音
不化的風:開車玩手機不就相當於“盲駕”嗎?太危險了。對於這種主觀故意的行爲就應該嚴懲,建議將開車玩手機等行爲納入危險駕駛罪。
薇薇安:感覺開車玩手機比接打電話還要危險,至少接打電話時,眼睛還在看着路,只是注意力分散了,而玩手機時整個人都“神遊”了。確實應該嚴懲,尤其呼籲有關部門加大對的哥開車時用打車軟件“搶單”行爲的查處力度,因爲他玩的不僅是自己的命,還有車上乘客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