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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前媒體報道“河南漯河法官感慨:領導亂打招呼法官難做”一事,漯河市中級人民院剛剛給記者發來的通報稱,此言爲法官“酒後發表不實言論”。
這份由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發給記者的《關於“漯河法官感慨領導亂打招呼法官難做”調查結果的通報》如是寫道:
“2014年9月4日,媒體報道“河南漯河法官感慨:領導亂打招呼法官難做”後,(河南)省法院紀檢組監察局、漯河中院紀檢組對此事進行了認真調查,現將調查結果通報如下。
“經查,2014年8月28日,漯河中院民一庭副庭長諶宏民因其承辦的民事案件在接受媒體採訪後,私自宴請記者,並在醉酒後發表不實言論,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同時查明,此事涉及案件的雙方當事人都不服二審判決,均已申請再審,我院已啓動再審審查程序。
“根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第一百零六條之規定,我院決定給予諶宏民記大過處分,依據有關規定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按照法定程序免去諶宏民民一庭副庭長職務,並調離審判崗位。
“歡迎新聞媒體、廣大網民繼續監督漯河法院工作。”記者吳揚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