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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30出頭的年輕小夥子,是本市建築工地的打工仔,因工作積怨持斧頭砍傷同宿舍工友。鋃鐺入獄,悔不當初。
犯罪嫌疑人鄭某某一段時間內經常頭暈和無故腹瀉。因與同宿舍工友張某某素有矛盾,便懷疑是其下藥陷害。2014年6月2日凌晨4時許,犯罪嫌疑人鄭某某在本市一建築工地宿舍內睡醒後,再次身體不適,怒火中燒。遂拿起斧子走向熟睡中的張某某。持斧子砍、剁正在熟睡的張某某頭、手臂等部位。經鑑定,被害人左手所受的損傷程度爲重傷,其餘多處所受的損傷程度爲輕傷和輕微傷。同日,鄭某某自首。鑑於鄭某某具有自首情節,且系犯罪未遂,能夠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